明水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焱出庭公诉辖区内首例涉恶案件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明水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严格贯彻落实检察长领办参办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规定。4月24日,明水县李某某等人涉恶案件在明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是县内首例进入审判程序的涉恶案件。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焱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明水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焱出庭公诉辖区内首例涉恶案件

明水县检察院检察长王焱出庭公诉辖区内首例涉恶案件

庭审中,王焱详细讯问了三名被告人,被告人对其以套路贷手段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做了供述。在法庭举证阶段,王焱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当庭进行了质证。就该案的证据情况和犯罪构成进行了公诉发言,同时对旁听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该案是否属于恶势力集团犯罪、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等问题做出精彩的答辩,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明水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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