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藍田原土地局公職人員辭職“下海”經營中竟變身惡勢力犯罪集團

12月7日,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惡勢力犯罪集團案。


西安藍田原土地局公職人員辭職“下海”經營中竟變身惡勢力犯罪集團


法院依法審理查明,被告人曹某輝原系藍田縣土地局公職人員,自2006年起與同為藍田縣土地局公職人員趙某錄,先後組建陝西宏輝實業有限公司和藍田縣宏輝購物有限公司,從事超市、商場和房地產開發等經營項目,並由二人的親戚出面擔任法定代表人和股東。2012年曹某輝從原單位辭職,於2013年正式成為陝西宏輝實業有限公司和藍田縣宏輝購物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西安藍田原土地局公職人員辭職“下海”經營中竟變身惡勢力犯罪集團


隨著曹某輝經濟實力的擴大,為了謀取更大的利益,曹某輝有意加強安保力量,與及其下屬和直接管理的“安保部”成員,通過實施一系列犯罪,以暴力方式強迫他人退出特定經營活動。同時,曹某輝、張某英、劉某,代某樂等成員藉故生非,毆打他人等。


西安藍田原土地局公職人員辭職“下海”經營中竟變身惡勢力犯罪集團



法院認為,這些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應當以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瞭解到,這起案件從今天起連續審理兩天,法院也將擇期進行宣判。

(陝視記者:秦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