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醫保局啟動專項研究,直指藥品帶金銷售懲戒


重磅!醫保局啟動專項研究,直指藥品帶金銷售懲戒

文 | AI財經社健識局 雷公

編 | AI財經社健識局 嚴冬雪

帶金銷售現象一直是醫藥行業的頑疾,從未被徹底根除。

12月6日,受國家醫保局委託,“探索構建切實可行的信用評價體系和失信懲戒體系”專題研討會在京舉行。中國中藥協會、中國化學制藥工業協會、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以及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Rdpac)等眾多行業組織的相關負責人悉數參加。

作為醫保支付的購買方,國家醫保局牽頭開展打擊帶金銷售的專題研究,未來一旦相關政策落地實施,這對於整個行業將是顛覆性的改革。

據研究項目的負責人向健識局表示,該項目旨在對公立醫院藥品集中採購環節存在的“帶金銷售”等失信現象開展調研,收集國內相關政策規章和法律,分析國內外相關懲戒措施,構建誠信評價體系,針對失信行為的分級懲戒方案並論證其合法性與可行性。

該研究項目受到了與會專家及行業代表的一致認可。隨著4+7帶量採購的不斷持續深入,不少藥品生產企業已經開始裁撤銷售部門,可以預見的是,打擊帶金銷售,淨化流通環節的環境,已成為今後最為重要的工作之一。

建立誠信體系

增加藥企違法經營成本

事實上,醫藥領域的帶金銷售由來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而與之相伴的是,中國臨床濫用藥問題愈演愈烈,直接造成了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醫保基金吃緊,以及患者經濟壓力加大。

據介紹,藥品回扣目前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是沒有將違法行為與失信懲戒行為相關聯、沒有與藥品招標採購關聯、更沒有與藥價相關聯。

重磅!醫保局啟動專項研究,直指藥品帶金銷售懲戒

圖/ 視覺中國

顯然,處罰力度過低,生產企業的違法成本過低,直接導致著帶量銷售的問題難以根除。據新版《藥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藥品生產企業在藥品購銷中給予、收受回扣或其他不正當利益,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30萬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

有分析人士指出,300萬的處罰上限,對於年銷售過億的藥品生產企業來說,並不能起到有效地震懾。特別是“營改增”改革之後,醫藥行業內出現大量的合同銷售組織(俗稱“CSO”),生產企業利用CSO規避回扣的法律風險。

而反觀美國所出臺的《醫療反回扣法》明確,將違反者最高判5年徒刑,刑事罰款2.5萬美元,行政處罰5萬美元,民事罰款為回扣的3倍,並剔除出任何聯邦醫保計劃。

更為關鍵的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利用舉報人取證,可直接活動大約150萬美元的獎勵,這也讓公眾能積極地參與到監督藥企生產規範經營的行為。

就是因為這項舉報制度的出臺,自2012—2018年,輝瑞、施貴寶、諾華、阿斯利康、惠氏等多家跨國藥企均被接受了相關處罰,罰金數額基本在500萬美金以上。

項目負責人則認為,除了2013年轟動一時的GSK“行賄門”,中國藥品生產企業的負責人還未真正地接受過行政處罰,因此帶金銷售行為屢禁不止。

按照構想,誠信體系應包含信息採集、信用評價、以及信用結果應用三個部分,最終可以達到醫療機構與藥品生產企業之間的買賣互評、信用評價,公示傳播、失信懲戒等功能。

作為社會誠信體系的一部分,今後將搭建的懲戒體系無疑對整個醫藥行業是一項顛覆性的改革,業內普遍認為,中國醫藥營銷體系將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

推進帶量採購改革

帶金銷售將被徹底根除

事實上,隨著4+7帶量採購全國擴圍,各大藥企已開始調整營銷策略。

此前曾有報道稱,賽諾菲已在解散波立維的醫學團隊以及銷售團隊,其中有部分人員已分流到其他團隊。而本土龍頭恆瑞、石藥等也調整戰略,轉向創新藥、高端仿製。有分析指出,削減相關產品銷售團隊,被認為已只是時間問題。

重磅!醫保局啟動專項研究,直指藥品帶金銷售懲戒

圖/ 視覺中國

業內普遍認為,帶量採購倒逼之下,通過一致性評價仿製藥,對原研藥和未過評仿製藥雙向替代的背景下,無論跨國藥企還是國內企業,都將加快人員和戰略調整的腳步。

按照三明醫改“操盤手”詹積富的設想,全國300萬醫藥代表在改革的推進下,將實現全面洗牌。

事實上,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原國家衛計委早在2017年就發佈《醫藥代表登記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明確指出,不得統方、不得直接銷售實物藥品,不得收款和處理購銷票據,不得誤導醫生使用藥品,不得誇大或誤導療效。

此後,各地的醫療機構先後公佈對於醫藥代表拜訪醫生的規定。

2018年3月,上海市第十醫院、復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等多家三甲醫院啟動人臉識別、藥企來訪預約制。

2018年5月,天津市衛健委發文,要求醫藥代表須登記,統一佩戴識別標牌入院。1個月後,天津醫科大學總醫院、天津市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天津市中醫藥研究院附屬醫院三甲醫院落地執行此規定。

2018年9月,浙江省某知名三甲醫院則發佈公告稱,未經登記、未佩戴備案證件的醫藥代表,我院科室或職工個人不予接待。

事實上,儘管全國版“醫藥代表備案制”還尚未正式公佈,但隨著醫改步入深水區,各大三甲醫院已開始管控醫藥代表在醫院的行為。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在國家醫保局主導下,隨著4+7帶量採購範圍和及品種的逐步擴大,再加之建立醫藥產業的失信懲戒體系,業內普遍認為,存在於中國醫藥產業20-30年多年的帶金銷售,距離徹底根除的日子也就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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