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医保局启动专项研究,直指药品带金销售惩戒


重磅!医保局启动专项研究,直指药品带金销售惩戒

文 | AI财经社健识局 雷公

编 | AI财经社健识局 严冬雪

带金销售现象一直是医药行业的顽疾,从未被彻底根除。

12月6日,受国家医保局委托,“探索构建切实可行的信用评价体系和失信惩戒体系”专题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Rdpac)等众多行业组织的相关负责人悉数参加。

作为医保支付的购买方,国家医保局牵头开展打击带金销售的专题研究,未来一旦相关政策落地实施,这对于整个行业将是颠覆性的改革。

据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向健识局表示,该项目旨在对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环节存在的“带金销售”等失信现象开展调研,收集国内相关政策规章和法律,分析国内外相关惩戒措施,构建诚信评价体系,针对失信行为的分级惩戒方案并论证其合法性与可行性。

该研究项目受到了与会专家及行业代表的一致认可。随着4+7带量采购的不断持续深入,不少药品生产企业已经开始裁撤销售部门,可以预见的是,打击带金销售,净化流通环节的环境,已成为今后最为重要的工作之一。

建立诚信体系

增加药企违法经营成本

事实上,医药领域的带金销售由来已久,甚至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而与之相伴的是,中国临床滥用药问题愈演愈烈,直接造成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医保基金吃紧,以及患者经济压力加大。

据介绍,药品回扣目前依然存在,主要原因是没有将违法行为与失信惩戒行为相关联、没有与药品招标采购关联、更没有与药价相关联。

重磅!医保局启动专项研究,直指药品带金销售惩戒

图/ 视觉中国

显然,处罚力度过低,生产企业的违法成本过低,直接导致着带量销售的问题难以根除。据新版《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30万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有分析人士指出,300万的处罚上限,对于年销售过亿的药品生产企业来说,并不能起到有效地震慑。特别是“营改增”改革之后,医药行业内出现大量的合同销售组织(俗称“CSO”),生产企业利用CSO规避回扣的法律风险。

而反观美国所出台的《医疗反回扣法》明确,将违反者最高判5年徒刑,刑事罚款2.5万美元,行政处罚5万美元,民事罚款为回扣的3倍,并剔除出任何联邦医保计划。

更为关键的是,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利用举报人取证,可直接活动大约150万美元的奖励,这也让公众能积极地参与到监督药企生产规范经营的行为。

就是因为这项举报制度的出台,自2012—2018年,辉瑞、施贵宝、诺华、阿斯利康、惠氏等多家跨国药企均被接受了相关处罚,罚金数额基本在500万美金以上。

项目负责人则认为,除了2013年轰动一时的GSK“行贿门”,中国药品生产企业的负责人还未真正地接受过行政处罚,因此带金销售行为屡禁不止。

按照构想,诚信体系应包含信息采集、信用评价、以及信用结果应用三个部分,最终可以达到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之间的买卖互评、信用评价,公示传播、失信惩戒等功能。

作为社会诚信体系的一部分,今后将搭建的惩戒体系无疑对整个医药行业是一项颠覆性的改革,业内普遍认为,中国医药营销体系将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推进带量采购改革

带金销售将被彻底根除

事实上,随着4+7带量采购全国扩围,各大药企已开始调整营销策略。

此前曾有报道称,赛诺菲已在解散波立维的医学团队以及销售团队,其中有部分人员已分流到其他团队。而本土龙头恒瑞、石药等也调整战略,转向创新药、高端仿制。有分析指出,削减相关产品销售团队,被认为已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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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视觉中国

业内普遍认为,带量采购倒逼之下,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对原研药和未过评仿制药双向替代的背景下,无论跨国药企还是国内企业,都将加快人员和战略调整的脚步。

按照三明医改“操盘手”詹积富的设想,全国300万医药代表在改革的推进下,将实现全面洗牌。

事实上,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原国家卫计委早在2017年就发布《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不得统方、不得直接销售实物药品,不得收款和处理购销票据,不得误导医生使用药品,不得夸大或误导疗效。

此后,各地的医疗机构先后公布对于医药代表拜访医生的规定。

2018年3月,上海市第十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等多家三甲医院启动人脸识别、药企来访预约制。

2018年5月,天津市卫健委发文,要求医药代表须登记,统一佩戴识别标牌入院。1个月后,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三甲医院落地执行此规定。

2018年9月,浙江省某知名三甲医院则发布公告称,未经登记、未佩戴备案证件的医药代表,我院科室或职工个人不予接待。

事实上,尽管全国版“医药代表备案制”还尚未正式公布,但随着医改步入深水区,各大三甲医院已开始管控医药代表在医院的行为。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国家医保局主导下,随着4+7带量采购范围和及品种的逐步扩大,再加之建立医药产业的失信惩戒体系,业内普遍认为,存在于中国医药产业20-30年多年的带金销售,距离彻底根除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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