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修訂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

本報訊 (張 律 記者曹吉根)12月2日,新修訂的《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管理辦法》正式發佈,實施後,對獲得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的組織將給予原先雙倍的一次性獎勵金額。當天,最新一批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評審結果公佈,浙江大勝達包裝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永創智能設備股份有限公司等企業成功創獎。

杭州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市場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範建軍介紹,本次修訂目的在於更好地發揮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在推動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方面的引領性、示範性和帶動性,積極引導更多杭州企業(組織)不斷追求卓越經營績效。

據瞭解,本次修訂進一步明確了質量發展要求和評選範圍,鼓勵先進製造業、數字經濟新興產業、戰略性未來產業、傳統優勢產業、現代農業和服務業、節能環保產業等重點行業的龍頭骨幹企業,成長性強的中小型企業,以及在“品字標”品牌建設及“畝均論英雄”改革中取得顯著成效的企業積極申報,其中區、縣(市)政府質量獎獲獎組織享有優先推薦權。

同時,本次修訂進一步明確獎勵額度,對杭州市政府質量獎獲獎組織的一次性獎勵金額從50萬元提至100萬元,對爭創省、國家質量榮譽,對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和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分別給予500萬元(提名獎300萬元)和200萬元(提名獎150萬元)獎勵。進一步明確了社會責任和退出機制,要求獲獎組織定期向市評審辦提交自我評價報告,對發生事故導致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獲獎組織,市評審辦可報市評委會提請市政府批准撤銷其稱號,收回獎牌、證書、獎金並予以公告,確保市政府質量獎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杭州市政府副市長鬍偉表示,近年來,杭州質量工作取得顯著成績,政策措施更加精準、總體成效穩步提升、優秀企業形成梯隊,逐步走出了一條質量振興向質量發展跨越的特色強市之路。面對風雲變幻的國際形勢及全國上下質量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要樹立新型質量觀,落實質量主體責任、重視質量創新、夯實質量基礎、注重質量精神,營造質量至上的發展局面,爭取實現杭州企業在中國質量獎上零的突破。

杭州市人民政府質量獎是該市政府於2010年設立,是對杭州實施卓越績效管理並在產品生產、工程建設、服務提供、環境保護等方面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業和組織授予的全市最高質量獎勵。截至目前,杭州共有24家企業獲得市政府質量獎,9家(次)企業獲得提名獎(2016年開始評審)。此外,杭州已有3家企業(3次)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8家企業獲得過浙江省政府質量獎,5家企業(7次)獲得過浙江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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