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名非法入境外籍人員被清城警方遣送出境!


為進一步加強境外人員管理,淨化涉外治安環境,日前,分局在廣西壯族自治區防城港市邊境管理支隊東興拘留所的配合下,依法將43名非法入境的越南籍人員遣送出境。

43名非法入境外籍人員被清城警方遣送出境!

今年以來,根據“颶風2019”專項行動的工作部署,結合轄區實際,分局主動作為,在開展 “三非”外國人整治專項行動中,精心組織出入境管理大隊及相關職能部門有針對性地開展重點排查和集中整治。行動開展以來,分局連續破獲多起非法入境案件,查獲多名“三非”外國人。

目前,上述43名“三非”外國人已經被安全遣送回國。


法律講堂

關於“三非”人員

“三非人員”是指“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人。

非法入境是指外國人未持有中國主管機關簽發的有效入境簽證或合法有效的入境證件、或未從我對外開放、指定的口岸入境、或未經邊防檢查站查驗而進入我國國境的違法行為。

非法居留是指在中國居(停)留的外國人,未在簽證或居留許可規定的有效停留期內辦理簽證或居留許可證件的違法行為。

非法就業是指未取得在華合法就業身份,私自從事社會勞動並獲取勞動報酬的行為。


關於遣送出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處限期出境,未在規定期限內離境的;

  (二)有不準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的;

  (四)違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員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員,自被

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內不準入境


警方在此提醒:

偷越國(邊)境是違法行為

不僅觸犯法律

而且還會擾亂邊境管理與安全

甚至會影響國家安全

如果您發現身邊有“三非人員”

請踴躍向公安機關舉報

43名非法入境外籍人員被清城警方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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