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100多万!因为这事,毕节2人被抓

涉案100多万!因为这事,毕节2人被抓

近日,

纳雍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

涉案金额100万余元。

涉案100多万!因为这事,毕节2人被抓

2019年11月13日,治安大队接举报,称家住锅圈岩乡新发村二组的闵某与家住七星关区朱昌镇花厂村的陈某孔二人非法经营烟草。接报后,治安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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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从2018年11月起,陈某孔以每斤提成0.2元的价格与闵某达成口头协议,由闵某在锅圈岩乡新发村及邻近村村民手中大量收购烟叶,并存放在新发村“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仓库里。

截止2019年11月,闵某先后收购烤烟1000件,陈某孔运走595件,其中310件贩卖他人,获利27000元。

犯罪嫌疑人闵某、陈某孔擅自收购烟叶21.06吨,并无法提供收购该批烟叶的合法有效证明,经纳雍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该批涉案烟叶案值1024464元人民币。

目前,犯罪嫌疑人闵某、陈某孔二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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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食盐、烟草这些专营活动需要经过事前的批准许可才可以进行,否则将构成非法经营罪。那么非法经营烟草罪如何定罪量刑呢?快来了解下吧。

一、非法经营罪如何处罚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

(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

来源:珙桐警事、毕节广播电视台《直通百姓》

编审:安轶伦

审签:王幸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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