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独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了独山县影山镇原党委书记韦世辉(正科级)涉嫌受贿一案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韦世辉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独山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控诉:被告人韦世辉利用担任独山县影山镇党委书记、独山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韦世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辨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韦世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当庭作出宣判。
韦世辉简历:
韦世辉,男,水族,1972年7月生,贵州省独山县人,函授本科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1993年6月,任贵州省独山县本寨水族乡政府工作员;
1993年6月至1996年8月,任贵州省独山县本寨水族乡政府办事员;
1996年8月至2002年5月,任贵州省独山县本寨水族乡政府科员;
2002年5月至2004年3月,任贵州省独山县本寨水族乡党政办公室主任;
2004年3月至2006年7月,任贵州省独山县本寨水族乡副乡长(其间:2003年7月至2005年1月在贵州省委党校法律专业学习<函授大专>);
2006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贵州省独山县翁台水族乡党委副书记;
2006年11月至2011年7月,任贵州省独山县翁台水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其间:2005年3月至2007年7月在贵州省委党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习<函授本科>);
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任贵州省独山县翁台水族乡党委书记、乡长;
2013年7月至2013年8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影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影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5年8月至2016年2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影山镇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镇长;
2016年2月至2019年4月,任贵州省独山县影山镇党委书记;
2019年4月任,任贵州省独山县红十字会正科级干部。
来源:黔南州人民检察院、黔南州纪委监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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