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 黔南州检察院加强督导、助荔波县检察院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黔南州检察院加强督导、助荔波县检察院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6月1日,黔南州检察院执检处对荔波县检察院开展“深化推进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检察监督活动”和“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和督导。

黔南州检察院加强督导、助荔波县检察院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荔波县检察院检察长唐文义向检查组汇报该院开展两个专项活动的情况,当前,荔波县检察院按文件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和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县公安局、县法院、看守所召开工作联席会,积极争取在专项活动工作开展过程中加强配合协作,促进专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该县检察院结合省检察院组织开展的“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对在押的企业家进行谈话,依法告知其合法权益2件2人。

督导组对荔波县检察院院开展专项活动启动、部署、工作推进等给与肯定,并就下步专项活动的深入开展提出具体的要求:

一是院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意义,合理安排部署,分管副检察长要亲自主抓。

二是要将这三个专项活动与目标考核增比进位工作结合,重点抓好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办理,并注意案卡的填录,确保统计数据正确性。

三是在开展专项活动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通过召开联席会等形式来化解分歧,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要充分发挥监督的主动性和能动性。

四是注重专项活动开展工作资料的收集与提炼,确保活动开展的实效性。

荔波县检察院将按活动的部署要求和上级院领导督导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刑执检察部门要按上级院关于专项活动的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重点,结合该院检察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专项活动。

文|袁祖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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