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山城区: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山城区:通报3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1.鹿楼乡原副乡长肖海山、城改办主任秦瑞明滞留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3年时任鹿楼乡副乡长肖海山、城改办主任秦瑞明,经集体研究决定将部分危房改造资金在鹿楼乡账上违规滞留。区委巡察发现后,鹿楼乡将该款支付给东窑头等11个村。2019年7月,肖海山、秦瑞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鹿楼乡鹿楼社区原党委书记司泽民、副书记李玉山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在鹿楼社区实施危房改造过程中,司泽民、李玉山未正确履行职责,私自扩大社区危房改造面积,填报虚假材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用于社区改造。2019年3月,司泽民、李玉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石林镇南唐宋村党支部书记琚合林、村委会原主任琚新林、党支部委员贾双明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琚合林、琚新林、贾双明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16万元,违规用于南唐宋村老人互助幸福院(托老院)建设。2019年7月,琚合林、琚新林、贾双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山城区纪委监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