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到位”工作法, 讓群眾“最多訪一次”

近年來,株洲市石峰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積極規範信訪案件辦理,積極推行“四到位”工作法,規範辦理信訪案件,讓群眾“最多訪一次”。

01 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到位

“四到位”工作法, 讓群眾“最多訪一次”

將依法制定的《刑事申訴受理須知》、《民事訴訟監督須知》、《控告舉報事項須知》的制度張貼至12309檢察服務中心制度牆上,就檢察機關受理信訪案件的範圍、條件、需交材料等信訪應知內容一次性告知來訪群眾,減少人民群眾因提交各類材料而反覆奔波的勞碌之苦。

02 案件辦理規範到位

“四到位”工作法, 讓群眾“最多訪一次”

堅持“受理、辦理、管理相分離”的原則,嚴格依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人民檢察院受理控告申訴依法導入法律程序實施辦法》等規定,準確把握審查受理範圍、條件、程序和辦理期限。對符合條件的,控申部門依法受理,及時錄入網上信訪信息系統,依法導入業務部門辦理,並確定責任人;同時,建立來信辦理臺賬,逐月進行清理,根據案件辦理進展情況及時進行催辦。辦理情況同時接受案件管理部門監督,壓實辦案人員司法責任,確保群眾信訪依法及時處理,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

03 信訪事項“件件回覆”到位

“四到位”工作法, 讓群眾“最多訪一次”

深入貫徹最高檢檢察長張軍“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重要指示精神,制定《石峰區人民檢察院辦理信訪答覆工作辦法》,要求對所有來信來訪案件,除地址不明無法聯繫等情況外,七日內進行程序性答覆。對受理後依法導入業務部門辦理的案件,三個月內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答覆。三個月內無法辦結的,逐月以書面形式告知信訪人辦理進展情況,直到答覆辦理結果為止,確保信訪人能夠及時瞭解案件辦理情況。今年8月份該辦法正式實施以來,已對25件信訪案件發出書面告知函,答覆率達100%。

04 疑難問題解惑到位

“四到位”工作法, 讓群眾“最多訪一次”

在辦案過程中充分進行釋法析理工作,對認定事實的依據進行系統闡述,對不能認定的原因進行合理解釋,讓信訪人充分了解檢察機關作出該項處理決定的依據和理由。同時,對信訪事項複雜、矛盾突出、信訪人疑問較多的案件,綜合運用聯合接訪、檢察長接訪、公開聽證、律師參與化解等措施,有針對性地進行答疑解惑,增強說服力,提高公信力,讓信訪人從內心上信服處理結果,達到真正息訴罷訪的效果。

(株洲市檢察院、株洲市信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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