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債權債務重組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的公告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債權債務重組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的公告

股票代碼:600614 900907 股票簡稱:*ST鵬起 *ST鵬起B 公告編號:臨2019-152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於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債權債務重組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起科技”或“公司”)於2019年12月3日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發來的《關於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債權債務重組相關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19】3038號,以下簡稱“《工作函》”)。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規定,現將《工作函》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2019年12月3日披露,實際控制人張朋起及其一致行動人宋雪雲與萬方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方投資)簽署《債權債務重組協議》,媒體對此較為關注。現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條規定,對你公司及相關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萬方投資應結合萬方投資的資產負債情況和財務狀況,核實並披露擬代償的7.9億元資金的具體來源和償付安排,提供相關文件依據,並充分提示存在的不確定性。

二、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萬方投資應結合萬方投資的財務狀況,核實並披露萬方投資的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主要高管、主營業務、員工數量、納稅情況、市場地位或經營規模、重大訴訟、大額逾期負債、被行政處罰等資信情況,並提供相關文件依據。

三、公司、實際控制人及萬方投資應核實並披露,萬方投資是否謀求上市公司控制權,相關各方之間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協議安排。

四、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動人與萬方投資簽署《債權債務重組協議》,應當嚴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等規定,核實相關方案的合規性和可行性,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充分提示存在的風險。

公司收到本工作函後應立即披露。你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及實際控制人、萬方投資等相關方應當本著對投資者負責的態度,妥善處理上述事項,確保信息披露真實、準確、完整,並於收到本工作函後及時向我部書面報告相關進展情況和處理結果,並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將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時回覆《工作函》涉及的相關問題,並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鄭重提示廣大投資者:《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證券時報》、《香港商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鵬起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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