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裝病”拒絕還款,看到醫院體檢結果懵了

通化市女子賈某在朋友孫某那裡借2.1萬元並寫下欠條,對方多次索要她矢口否認,直到法院將賈某拘留……。

兩年前,賈某急匆匆的找到孫某稱,自己購買了一套心儀的房屋,首付款還缺2.1萬元,孫某急著出門旅遊,便將自己的銀行卡及密碼交給了賈某,賈某如願的辦理了房屋相關手續和分期貸款,待孫某返回通化市,賈某還寫了一個欠條,並承諾了還款日期。


被執行人“裝病”拒絕還款,看到醫院體檢結果懵了

此後的一年多,孫某偶爾提及此事,賈某便以各種藉口推推無法償還這筆借款,孫某越來越覺得這件事情比較蹊蹺,便與賈某理論起來,雙方面紅耳赤,互不相讓,甚至賈某直接否認曾經借過這筆錢和欠條上的簽字,與賈某“翻臉”後,孫某將此事起訴至法院。

經過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作出終審判決,賈某借錢的事實存在,並按照規定日期立即將欠款歸還,賈某仍無動於衷,無奈的孫某向通化中院申請強制執行。

通化中院執行法官收到執行案件後,發現被執行人賈某電話號碼有誤,經查詢發現,賈某的實際電話號碼與立案時申請執行人提供的電話號碼不符,執行法官經過多番聯繫賈某並對其進行約談。

約談過程中,賈某情緒較為激動並表示對執行依據的生效判決不服,此後,執行法官多次對賈某進行約談時,賈某均表示自己在外地住院,無法應邀到法院,甚至拒接電話。

10月25日,雙方當事人一同來到通化中院,經法官組織雙方聽證,賈某明確表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且未提供其相關病例。為謹慎起見,執行法官決定先對賈某進行體檢。

經通化市第三人民醫院檢查,體檢結果顯示其符合拘留條件,可以移送拘留所對其進行拘留,執行法官當場送達了執行拘留15日的決定書,賈某的僥倖心理終究沒逃避公正司法下其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

本報記者 夏寧 通訊員 李澤慧 李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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