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国企的驾驶员,签的是劳务派遣合同,现在企业不需要驾驶员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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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来纠正一下你的说法,你是有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国企担任驾驶员的,直白的说你是一个派遣工,现在的办法就是回到和你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务派遣公司,等候他们的安排。

在这个问题当中可惜的就是你不是国企的驾驶员,如果是的话即便不需要驾驶员了也会对你作出安排,在你实际的劳动中出现了国企只是你的用工单位,现在你需要回到和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公司,至于想要说法或者其他的看合同签订的内容。


劳务派遣工:用人单位不用了还有劳务派遣公司

先说一下三方关系,用人单位也就是甲方,劳务派遣公司也就是乙方,劳动者在劳务派遣关系中属于第三方,但我们通常喜欢把劳务派遣说成和第三方签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提供工作岗位,将用工信息告知劳务派遣公司并委托劳务公司代为招聘、管理工作岗位上的用工,劳动者身份就是一个干活的,具体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指定到用人单位去干活。

在题主的问题当中,劳务派遣公司还算规范了,能够和你签订劳动合同,尽管是劳务派遣合同,但这个是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万一产生劳动纠纷,这份合同将会是你重要的能够通过质证并被接受的举证。

当用人单位将不再给劳务派遣工提供劳动岗位,劳务派遣工只能回到劳务派遣公司,等劳务派遣公司的安排或者给予其他的说法,总之,不吵不闹,也不用担心,有合同就按章办事。


回劳务公司后的办法

因为也不知道你们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只能说回去以后发现劳务公司有违约的地方那就要进行诉偿,比如,合同中签订为一年期限的,结果10个月被用人单位“打”回来了,那么这里就是一个矛盾焦点了。

在合同当中虽然明确了一年期限,但是有没有明确指派到哪一个单位。如果明确了,回去之后你可以有理由不接受劳务公司的另行安排,并且有权要求赔偿。如果只是明确了合同期限,并没有指定具体的单位,这个里面就有糊涂账了,但要抓住一条:有没有在合同约定中提到“万一约定期限因为用人单位原因提前结束需要接受劳务公司的重新安排”之类的话,如果有只能等对方安排。

是否接受安排?这个就要当事人灵活掌握了,如果说现在劳务公司安排不了,那你就要他赔偿;如果能够安排得了,但是你不想去,你也要找出理由来拒绝把自己的责任摘清。这个需要你看合同来灵活掌握。

最后提醒一下,如果没有按照规定为你缴纳社保的可以依法要求劳务公司给你补缴,这是他们不可推卸的法定义务。


大嘴老郭


曾经我也是当中的一员。在邮局干了8年,从骑自行车到开小车一路过来,原来不签合同,没有保险一个月工资8百多好像。后面才实行的劳务派遣。买的五险一金。后面因为说什么学历达不到。然后工龄加分也不够就被买断了工龄自谋职业。好像赔了3万左右吧!走的时候工资也是只有3000左右。一个星期上6天。每年5天年休。过年过节从来不放假轮休。唉!营销业务确实有,什么都卖过。从邮票到吃的喝的每年都要贴一两个月工资吧。出来6年了。一切都好。也买车买房了结婚了。一句话总结那种单位适合养老。平平稳稳的过完余生。



一直奔波的冷


分享一下国企用工问题吧,我是国企退休的员工,在职时我单位工作性质就是省内流动量非常大,曾经有过全体工作人员一起出差(后勤、管理人员除外)而且仪器设备非常多的经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单位编制有司机班司机三十多人,工程车试验专车二十余台,改革后司机班没有增加新的司机了,老司机们逐渐退休减员,司机缺口逐年递增,单位开始外聘司机(派遣工),单位尝到了甜头,单位一名司机的工资💰=二名派遣工的工资💰,N多年过去了原单位司机全部退休了,现有司机清一色都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单位仅此一项节省了大量人工费💰,而且派遣工比单位司机工作热情高多了,服务态度好极了,跑长途搬设备特积极,当然单位也会根据年度工作量来增减派遣工(司机),离职的肯定会有不高兴的。


笑看佳丽


你们还是没搞懂劳务派谴的意思,比方说某大型单位需要大量工人,它就搞劳务派谴,这个劳务公司搞不好就是本单位头头们或者有关系人开的,为什么这样搞,一个好管理,另一个抽费用,母鸡下蛋一样,这是个福利,明目张胆的拿国家的钱,而且还无话可说,无从查起。打个比方,我是某单位老总,那么我小舅子搞个劳务公司,统统地过一道手,每个工人员工每月定点抽管理费,反正拿的是国家钱!



小蔚993


劳务派遣工的性质是临时性,辅助性,可替代性。国企因为编制的问题,很少有驾驶员作为正式工。现如今,不需要驾驶员了,你也不用担心,先从这两方面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经济补偿金

劳务派遣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是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国企之间有劳务派遣协议。你作为驾驶员被派至国企担任驾驶员,如果因为非本人原因引起的解聘,劳务公司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而劳务公司一般不承担这个费用,最终费用由国企来承担。


近几年国企改制改革频繁,突然不需要驾驶员了也是可以理解的。在解聘你的时候,你需要经济补偿金的事宜,每工作一年,劳务公司应支付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不到半年的为半个月的工资。这个工资是解聘你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代通知金

如果单位提前30天与你协商解除合同,单位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如果告诉你解聘,月底解除合同的话,需要依法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之前朋友单位国企解聘了一批劳务工,包括档案员,驾驶员。按照“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支付给劳务工经济补偿金与代通知金。

既然这家公司不需要你了,但是我认为驾驶员还是可以另谋岗位的,马上找工作是下一步的做法。

一,找劳务公司问问是否有驾驶员的岗位

作为驾驶员,娴熟的开车技能以及对本地的路线熟知都是应聘的优势,你可以问问劳务公司,是否有其他国企是否需要驾驶员,如果有的话,请帮忙推荐推荐。


此时国企不需要驾驶员,我认为千万不要与其闹的太掰,好说好散,日后好相见。假如哪一天国企再需要驾驶员了,或许你还是有机会再来工作的。

二,招聘网站上是否有招聘驾驶员

为了解决自己的工作问题,去招聘网站也是一个办法。看看当地是否有国企,私企招聘驾驶员,积极主动去应聘,尽快上岗。

三,自谋职业开出租或网约车


如果自己不打算在单位干了,那么可以自己干,无论是开出租,还是网约车都是不错的选择。我单位有个同事,为了养家糊口,在工作之余再去开网约车,这种拼搏的精神让人敬佩。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解聘你,一定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不用气恼,打起精神继续找工作。


HR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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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工伤律师


感谢有机会回答问题。

马上找工作,这个就是茉莉给你的建议。

实际案例

茉莉在国企的时候,我们公司也是原来有司机的,有司机班,本来挺好的,各个部门的司机,在我们需要外出办事的时候,请司机大哥帮忙送一下,就不需要抱着资料那么辛苦,司机的工资也不是很高,但是也算比较清闲,没有任务的时候,可以在自己的办公室里面休息一下。

后来我们取消了司机组,然后外聘了第三方的司机,就是说有需要用车的时候,才叫他们来。同时因为是外聘,工资也不会很多,所以减少了人力资源成本。当然和题主的情况有点不像,但是我们的第三方司机,公司也是经常换第三方,所以导致这些司机也会没有任务。

当时有个司机叔叔,家里刚好老婆又下岗了,他比较惆怅,但是也是一两天而已,他马上四处找工作,自己不会上网,就拜托茉莉把他的简历传到网上;自己也不断去其他公司找司机的工作。后来在他努力下,找到一个也是大型公司,因为那个公司在郊区上班,所以需要班车司机,其实对于这个司机大叔来说,他以前是只是为部门服务,现在为一个集团服务还是要协调不少人,但是他因为做下来,现在收入很稳定,家里也不错。

适应形势的变化

现在就算不是国企,很多企业用车也是很节省了。比如说茉莉一个朋友公司包租车,每公里只给1.8元,虽然说其他的是实际计算,但是对比什么出租车那些来说,还是很便宜的。

所以茉莉觉得,形势改变了就去面对,当然有时是比较困难的,如果真的很辛苦,就稍微对自己降低一点要求,找到稍微好点的就行。


Molly小秘书


兄弟,实话实说,在这个国度你只能面对失业的现实,重新开始找工作。

找国企维权没有意义

可能兄弟你还想着找劳动部门,找国企维权,实话实说,没什么用。

首先从性质上来讲,你是劳务派遣,非国企职员,就是一个外包员工,是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国企来干活的,和国企没什么关系。

你想要找国企兜底,法律不会保护你!

有人说,找不了国企,我找劳务派遣公司呗!但是依旧无路可走。

正规的外包公司,是有运作机构,有总部,有组织架构的,但是国企的外包公司,本质上就是一个皮包公司。

你要维权是无门的,大多数这类公司都是由国企间接管控,作为”白手套“服务于特殊用工需要,你要找个地址都找不到。

而且为了进一步降低风险,单位一般1-3年都会要求劳务派遣工重新签订合同,以规律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你就算干了10年,合同上签署日期差不多也就是1-3年左右,基本上拿不到什么赔偿。

总结

  • 确定做劳务派遣时应该就会想到这一天,现在后悔也于事无补。

  • 劳务派遣的性质决定了你维权是没办法受法律保护的。

  • 毕竟现在还没到“无人驾驶”的年代,出去找找工作,各个平台联系下,放低要求可能是唯一的出路。


鹏君的职场江湖


题主好,根据题主的描述而言,问题核心在于,职业断档,但暂时没有别的应对方案。这样的情况下,我建议先接受,然后再想办法。

有三点建议可供您参考:

首先,公务改革形势下,许多国有企业及机关单位都针对公车进行用车数量及制度调整,作为国企来说,势必会影响原有公车相关岗位的成员;

其次,作为劳务派遣员工,一般情况下企业不能无故退回,建议您先查看签订的合同,是否存在相关企业因内部情况可进行岗位调整的条款;

最后,如果企业确定撤销职位,并且合同内已规定相关约束条款,建议题主在寻找下一份工作时,有意培养其他方面的职业技能,这样才不会在面临岗位调整时处于被动局面。

一、企业层面:公务改革反腐倡廉,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客观来说,车辆配备范围过大、运行管理成本偏高、公车私用是公车管理的三大痛点,不管从企业经营层面,还是从舆论层面,从简出行、绿色出行都是必然趋势。

所以题主的企业开始调整公车司机岗位,从政策层面其实早有征兆,管理层的决定也在意料之内。

2014年7月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1、调整车辆规则:取消一般,保留紧急

不清楚题主所在企业原有配车的领导职级及公务用车的等级,但基于取消一般的前提,能够察觉到,题主的驾驶职责也许多为一般用车情况,包括一般的出勤执勤,公务办理事宜,建议采用公共及社会交通方式进行出行。

在此前提下,重要且紧急的出勤执勤工作,机要通勤公务车辆进行保留。

2、调整公务补贴:促进公车改革,减少私用

对于新政策之下的公务用车补贴也有明确的职级规定,用以贴补公务出行时的交通费用

仅列举部分:

A 企业正职1500元/月

B 企业副职1200元月

C 企业管理干部正科级 500元/月

综上所述,一般用车改为公共交通或自主出行,特殊情况予以保留用车,对于管理层来说,一般用车的司机岗位自然也需要进行调整。这是国家的要求,也是企业基于成本的考虑。

二、个人层面:仔细阅读派遣合同,做好转业准备

从题主的角度来说,既然调整无可避免,可先查看当时您外派时与企业、劳务派遣方签署的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相关内容,如果并无此类调整规定,企业通知时是否有预留前置缓冲时间?这些都是需要自己去注意的地方。

1、《劳动合同法》岗位调整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中,针对员工岗位调动,有如下解释,题主可参照用人单位操作是否符合规定:在操作岗位调整时,企业依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A调整岗位必须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岗位具有关联性

B劳动者被调岗后能胜任新的工作-用人单位培训辅助

C调整前应履行必要的告知和解释义务,做到有理有据。

针对题主的情况,用人单位在告知企业无需此类型岗位时是否有做过充分的沟通与解释?合同内部是否有写过,如果此岗位不再需要的情况下双方协商的解决办法,双方是否达成一致?如果在双方都达成统一并且通知并解释到位的情况,企业可以进行员工岗位调整。

2、合规交接,做好离职后准备:

司机岗位看似平凡,实质上因为经常跟随领导外出,能够接触到许多普通员工难以触及的相关工作信息,比如说与老板的沟通,领导层的工作思路。

对于个人来说,需要足够灵活,才能胜任这份工作。

所以也别灰心,过去在岗位上积攒的经验与技巧并非毫无用武之地。

对此,给您提供三个方面的思路供参考:

A 尽量从纯司机岗位,转为司机+内勤岗,学习职场必备技能(沟通、文字)

B 离职过程中如遇冲突,先沟通,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做好交接

C 离职后做好原先工作特殊内容的保密工作,珍惜职业信用

波斯诗人鲁米有一句诗:“人就像一所客栈,每个早晨都有新的旅客光临。”珍惜当下,重新正视职业现状,国企公车改革既然趋势不可逆,不如视作培养新技能的开始。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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焱公子


现今出现的国企正式员工就是资本家,劳务派遣外聘等人员,你们都是打工仔,由该企业进行合同到期的转卖商品或外包商品,他们只坐于享受其成,不付任何责任,派遣外包都没有资质及抗风险,只是与国企间的私人关系,设立一个公司名称罢了,这也是当今特色中国的亮点,以前称皮包公司,国家应重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终止派遣及外包公司的存在,给劳动者一个合法权益收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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