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虽无需给这5类人缴社保但还存有潜在风险,有些险种该缴得缴

朋友的孩子小张入职不久,单位也给他缴纳了社保,照理说这种做法挺好的。可小张却不开心:“本来挣的就不多,交了社保到手的钱就更少了。再说交社保是为退休做准备,但退休对我来讲太遥远了,现在根本不用考虑,还是把工资全拿到手最实在。”


其实,生活中与小张有同样想法的大有人在——

比如像小张一样刚参加工作的一些年轻人,各种开支的压力比退休保障更现实,所以他们也更在意当下能拿到多少钱;

比如一些高收入人群,已经为自己购买了商业保险;

比如很多农民工,流动性较强,不愿参保;等等。


而一些用人单位呢,为了降低人力成本,也在社保缴纳上做文章,逃缴、漏缴、少缴社保的动机较强,所以会出现让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承诺弃缴社保等现象。


但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仅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位劳动者都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劳动关系的双方对此不可协商变通。

而且,从长远考虑,社保对上班族来说是很重要的。


单位虽无需给这5类人缴社保但还存有潜在风险,有些险种该缴得缴

那么,是不是用人单位就必须给所有员工缴纳社保呢?正常情况下是这样的。

但凡事都有例外。像现今正在实施的社保新政策,社保费的征收单位由人社部门变革为税务部门,不仅给老百姓带来了不少好消息,也在企业缴纳社保方面作出了新规定,比如用人单位不给以下5类人缴纳社保,也属于合法行为。


第一类是企业聘请的退休人员。

这得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本单位退休返聘人员。一种是单位从外面聘请的退休人员,不管是全职还是兼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企业不用为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返聘员工缴纳社保。


第二类是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

非独立劳务的兼职人员是指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为第三方提供体力或脑力劳动支出。兼职人员本身有自己的工作,正职公司为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和兼职公司无关,因此无需缴纳社保。


第三类是劳务派遣人员。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一般由劳务派遣公司执行,相应的,社保和公积金也由劳务派遣公司缴纳,接收企业无需二次缴纳。


第四类是实习生。

刚毕业的大学生,无论实习单位是由学校安排,还是学生自己联系,实习目的不是获取报酬而在于获得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一般来说,单位聘用实习生时签订的是实习协议,并未形成劳动关系,所以不需要为其缴纳社保。


第五类是外包企业业务的个体户。

将生产线上的员工,以组为单位成立个体工商户,员工工资便成为个体工商户的利润,而个体工商户有一定限额的免税政策。同时个体工商户还可以给公司开具发票,降低成本。

1. 单位虽然不用给上述5类人缴社保,好像省了一笔钱,但却存在潜在风险,比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休返聘人员发生了工伤,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比如兼职人员发生了工伤,兼职单位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等等。所以,为了规避一些风险,单位不给这些人缴社保可以,但最好缴纳工伤等一些必要的险种。

2. 除了这5类人,其他员工则必须缴社保,不然以后的退休保障可就没着落了;而单位若因此上了“黑名单”,可就吃不了兜着走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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