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制性火力輸出——機槍


機槍(英文:Machine gun)又稱機關槍,為了滿足連續射擊的穩定需要,通常備有兩腳架及可安裝在三腳架或固定槍座上,主要發射步槍彈或更大口徑(12.7mm/14.5mm)的子彈,能快速連續射擊,以掃射為主要攻擊方式,透過綿密彈雨殺傷對方有生力量(步兵、騎兵)、無裝甲車輛或輕裝甲車輛以及飛機、船艇等技術兵器。

按照自動原理不同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以加特林為代表的外部能源機槍,一類是以馬克沁、勃朗寧為代表的,以槍彈火藥燃氣為動力的機槍,後者又可以劃分為管退式、導氣式、自由槍機式、混合式等多種。

最早的機槍都很笨重,僅適用於陣地戰和防禦作戰,在運動作戰和進攻時使用很不方便。各國軍隊迫切需要一種能夠緊隨步兵實施行進間火力支援的輕便機槍。

以槍彈火藥燃氣為動力的機槍自動方式多為導氣式,少數為槍管短後坐式或槍機後坐式。槍管壁較厚,熱容量大,有的槍管過熱時還能迅速更換,適於較長時間的連續射擊。閉鎖機構一般強度較高,能承受連續射擊時的猛烈撞擊和振動。供彈方式以彈鏈供彈為多,也有采用彈匣或彈鼓供彈的。發射機構一般採用連發結構。

在1901年,意大利的吉庇比·佩利諾也曾研製出一種性能非常出色的輕機槍,在世界上處於領先地位。意大利當局決定對其嚴加保密,為了不走漏風聲,竟下令不準生產佩利諾機槍,卻從國外訂購大批性能劣於佩利諾機槍的重機槍裝備意大利軍隊。直到1916年,意大利軍隊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吃到了缺少輕機槍的苦頭之後,才匆忙將佩利諾機槍投入生產裝備軍隊。


槍架上有高低機和方向機,有的還裝有精瞄機,並有高低、方向射角限制器,可實施固定射、間隙射、超越射、縱深或方向散佈射。重機槍和高射機槍採用三腳架或輪式槍架,三腳架較輕,適於在不平坦地面上架槍射擊;輪式槍架適於在平坦地形上機動作戰。車載機槍、航空機槍和艦用機槍一般安裝在槍座上。為了提高火力密度,通常採用提高射速或多槍聯裝的方法。用多管轉膛原理的航空機槍,射速可達6000發/分以上;

通用機槍由納粹德國發明,兼備輕機槍的便攜性與中型機槍的持續火力。由於採用彈鏈供彈(部分型號可彈鏈/彈匣兩用),連續射擊能力比早期輕機槍為高;部分型號可以迅速更換槍管,以保持連續射擊能力。 一般裝備到連一級以作為步兵連的火力支援。多數以兩人制組成機槍小組,可以提供1200米內的火力支援,亦可以作為坦克、裝甲車、步兵戰車、直升機、小型船艇的輔助武器。

丹麥炮兵上尉烏·歐·赫·麥德森,在馬克沁發明重機槍後不久,即開始研製輕機槍。在19世紀90年代,麥德森設計製造了一挺可以使用普通步槍子彈的機槍,定名為麥德森輕機槍。該機槍裝有兩腳架,可抵肩射擊,全重不到10公斤。麥德森機槍性能十分可靠,口徑和結構多變可適應不同用戶要求,因此是當時軍火市場上的熱門貨。


輕機槍主要目的是為步兵單位提供500米內的火力支援,裝有兩腳架,並可由單兵攜帶作戰。一個步兵班中一般配備一至兩挺。供彈方式有彈匣、彈鼓或彈鏈,彈藥一般與步兵班中的步槍共通。亦有些國家採用重槍管的自動步槍作為輕機槍,例如英國的L86A1輕機槍,因其重量較輕,可採用臥射、跪射、立射或挾槍掃射的射擊方式。

在現代戰爭條件下,要求提高機槍的機動性和殺傷、侵徹能力。有些班用輕機槍已減小口徑,並與突擊步槍組成小口徑班用槍族,如蘇聯的5.45毫米АΚ74自動槍和РПΚ74輕機槍槍族。重機槍在一些國家的機械化部隊中已讓位於車載機槍,在普通步兵分隊中則趨於為通用機槍所取代。大口徑機槍的重量已大幅度下降,為了提高穿甲性能,配用了次口徑高速脫殼穿甲彈等新的彈種。機槍還正在研究配用無殼彈以增加攜彈量,提高持續作戰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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