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招投標,能否成為斬斷“圍標、串標”行為的利刃?

近些年來國家頒佈了關於建築工程招投標的一系列法律法規,但由於一些人無視法律的權威,導致實際管理執行中存在障礙,使得我國建築工程招投標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

一些監督主體只側重於形式和程序的監督,對實體性內容往往很難深入。加之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比較隱蔽,一般難以發現。即使發現了,往往實施經濟處罰的多,追究法律責任的少。違法違規行為付出的風險成本低,而獲取的收益高。受利益驅動,必然會有人鋌而走險。

招投標市場主體包括招標人、投標人、評標專家以及中介機構的一些人員,在進行招投標活動中,難免會被一些關係、勢力以及金錢所左右。由於建設工程產品採購權集中在少數人手裡(招標人、代理人、評標專家委員會等),並且建築產品招投標的某些內容及過程需要保密,客觀上造成了不便於社會監督,減少了投標人因為虛假信息導致投標失敗的風險。

雖然依託有形建築市場,利用現有信息技術完全可以對投標人信息進行準確、全面的核審,但由於地方保護主義,全國統一信息平臺整合工作滯後於現實監管需要,也給“暗箱操作”者提供了機會。而且誠信體制還不完善,市場主體缺少行業自律,為了獲取高額利潤或不當得利,常在招投標中進行喪失職業道德的不誠信行為。

如今互聯網發展迅速,電子招投標已成常態,我國各地對招投標代理、施工企業、評審專家等各方招投標主體的信譽、業績建立數據庫,現已初具成效。電子招投標可以對招標過程進行有效記錄,對違規過程進行追查。對一些有負面影響的,圍標、串標的投標人實行了“黑名單”制度,一票否決,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

總之,建設工程電子招投標維護建築市場競爭的公平、公開、公正性,是一項具有挑戰性的工作。開局似乎還不錯,希望能夠越走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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