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两家公司生产经营发生纠纷

民营经济对我国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作为司法部门我们应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地方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近日,杏林法庭就为辖区的民营企业解决了一起生产经营中的矛盾纠纷。

华州两家公司生产经营发生纠纷

被告华县青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包中铁一局集团建工机械公司金属结构分司二分场车间硬化工程,于2018年6月3日与原告渭南泓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供货合同》,约定由原告渭南泓业混凝土有限公司给被告供应工程所需混凝土。原告按被告要求将混凝土送至其工程工地,经双方核算货款共计105730元,被告在给付20000元货款后,下欠85730元,一直未予给付。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自身工程款未结算为由推脱。无奈原告诉至华州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后由杏林法庭办理。

在审理本案过程中,办案法官按照起诉书所载明的地址多次寻找被告,但因地址不详,寻找未果。经办案法官多方询问打听,最终找到当时在陕北承包工程的被告。法官将原、被告双方叫到杏林法庭进行调解,通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同意分两次给付原告货款,第一笔货款已于2019年8前给付,现在第二笔货款也在法官的协调下履行到位,本案也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杏林法庭在为保障辖区的经济发展及和谐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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