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龍機電內部失控?公司實控人謎團重重

半個月時間不到,11月27日深交所再次對金龍機電(300032)下發問詢函,對金龍機電日前的回函展開更深度的問詢。

11月15日,金龍機電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時稱,金龍集團、 實際控制人金紹平及其關聯方與漢邦國信、萬躍萍等於2019年3月簽署的《金龍集團及其關聯主體資產重組框架協議之終止協議》對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影響。

但金龍機電直至2019年11月8日才對外披露《終止協議》簽署事宜及其中重要內容。對此深交所表示高度關注。

問詢函中,深交所要求金龍機電補充說明《終止協議》的簽訂過程及背景,充分、完整披露協議中影響上市公司及股東權益的所有條款,並逐條分析說明其對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股東大會的運作、公司治理有效性、控制權認定、重大事項決策機制等方面的具體影響。

11月6日,金龍機電披露的對交易所關注函中認定金紹平為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然而,僅兩天後,11月8日晚間,金龍機電發佈的公告顯示,公司董事會不同意金龍集團提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上市公司董事會提前進行換屆選舉。

金龍機電稱,漢邦國信、萬躍萍與金龍集團及其關聯方之間存在《終止協議》,根據協議條款金紹平及其關聯人承諾在償還有關債務前不得對金龍機電現有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進行改選、補選等。

對於深交所11月11日問詢金龍集團、金紹平及其關聯方與漢邦國信、萬躍萍等於2019年3月簽署的《金龍集團及其關聯主體資產重組框架協議之終止協議》對上市公司存在重大影響,但公司直至2019年11月8日才對外披露《終止協議》簽署事宜及其中重要內容的原因。

金龍集團稱,因相關當事人未向公司提供《終止協議》的書面文件,故未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這次,深交所要求金龍機電具體說明 2019年3月相關當事人未及時向公司提供《終止協議》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是否向相關當事人問詢或函證是否存在相關協議事項,是否存在故意隱瞞,相關當事人是否曾以其他方式告知公司;在未獲取書面文件之前,公司是否已實質知悉《終止協議》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早前金龍機電實控人金紹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2018年初將金龍集團51%的股權轉讓給黃磊、李靂兩人,自己沒有參與過後期金龍集團的經營與決策,失去了對金龍機電的控制。但無奈的是,目前外界卻仍將其作為金龍集團及金龍機電的控制者來進行債務追償。

2018年5月14日,金龍機電的高管團隊進行了大“換血”,黃磊、莫雲香、戴銘鋒等人進入董事會,而創始人金紹平則退出了董事會,但上市公司對外仍將金紹平披露為實控人。黃磊曾表示:目前金龍機電確實是董事會在經營,但金紹平會提供經營建議,金紹平也是實控人。

據金龍機電11月6日回覆深交所關注函的公告披露,2018年4月,漢邦國信及萬躍萍向金龍集團及其關聯方提供了合計本金4億元的借款。2019年3月,為了保障上述債權的實現,金紹平將其持有的合計51%的金龍集團股權質押給自然人萬躍萍和北京漢邦國信國際集團有限公司,金紹平與萬躍萍、胡軍分別簽訂《授權委託書》,將持有的51%的金龍集團股權對應的投票權獨家、無償且不可撤銷地委託給萬躍萍與漢邦國信法定代表人胡軍。

2019年10月,在有關部門協調下,漢邦國信及萬躍萍作出讓步,在金龍集團及其關聯方尚未償還漢邦國信及萬躍萍合計本金4億元債務的情況下,配合解除了上述金紹平持有的合計51%的金龍集團股權質押並終止了投票權委託。

漢邦國信及萬躍萍方面稱,漢邦國信及萬躍萍配合解除上述金紹平持有的合計 51%的金龍集團股權質押並終止了投票權委託,不是對金龍集團及其關聯方合計本金4億元債權及對應權利的放棄。

截至發稿,金龍集團及其關聯方尚未向漢邦國信及萬躍萍提供後續債務償還計劃,漢邦國信及萬躍萍稱將根據金龍集團及其關聯方後續債務償還情況,決定是否重新行使雙方於2019年3月約定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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