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紀委市監委通報5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玉溪市紀委市監委通報5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11月26日,玉溪市紀委市監委通報5起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典型問題。

1.紅塔區北城街道高橋社區原黨總支委員、居委會委員、報賬員沈繼春侵佔集體資金問題。2011年至2019年5月,沈繼春在負責對高橋社區舊村改造、統規聯建的建房資金及相關費用管理期間,將收取的集體資金1022.2萬元,以現金或存入個人銀行賬戶的形式進行保管,導致大額集體資金脫離監管。其間,沈繼春利用職務便利,將其個人保管的集體資金126.11萬元非法佔為己有,造成集體財產損失。2019年6月,沈繼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華寧縣寧州街道那果村委會紅泥坡小組截留私分貧困戶建房補助資金問題。2014年6月,市級下達華寧縣扶貧安居工程項目資金50萬元,每戶補助1萬元,其中寧州街道那果村委會紅泥坡小組有14戶屬於扶貧安居工程規劃補助特殊困難搬遷戶。2016年11月,14萬元補助資金已分別發放給14戶特殊困難搬遷戶。2017年1月,因部分村民向小組長付貴林反映補助款發放不公平並要求平均分配,經付貴林與村民溝通協商,特殊困難搬遷戶將領取的14萬元補助款退回。付貴林在未向寧州街道扶貧辦、新農辦及那果村委會請示的情況下,擅自組織召開村民會議,將補助資金平均分發給全村27戶村民,剩餘的3350元用於村民小組修機耕路。該問題線索正在調查核實。

3.峨山縣雙江街道總果村黨總支書記李家洪、村委會主任普天德與民爭利問題。2017年5月,總果村委會使用縣住建局撥付的1萬元雞苗資助費和2.5萬元工作經費,購買扶貧雞苗2500只發放給建檔立卡貧困戶,包括村黨總支書記李家洪、主任普天德在內的11名村組幹部參與領取扶貧雞苗,每人20只。村民監督委員會主任普家玉未認真履行監督職責,造成部分村組幹部侵害群眾利益問題。2019年9月,李家洪、普天德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普家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新平縣建興鄉違規發放城鄉低保金問題。2013年至2019年期間,建興鄉民政助理員張聯生執行低保政策不嚴格,履職不到位,審核把關不嚴,錯將36名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人員納入低保範圍,違規發放低保金共計17.23萬元。該問題線索正在調查核實。

5.新平縣平掌鄉敬老院挪用農村五保人員供養專項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7年,平掌鄉敬老院挪用農村五保人員供養專項資金5 .23萬元,用於支付敬老院柴火費、敬老院老人日常生活用品、廚房用具採購、護送養老院老人及老人生病體檢工作人員差旅費等。該問題線索正在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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