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梁浩宁
身份证号码:4404021981****9032
性别:男
地址(户籍地/常驻地):江门市新会区会城
立案时间:2019年1月16日
执行案号:(2019)粤0705执407号
执行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梁浩宁应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的次月起每月15日前支付两女儿的抚养费(按一个女儿每月抚养费600元的标准支付)。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执行标的为7275元,全部未履行。
如有线索请联系:冯法官,电话:0750-6398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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