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督查發現——山西保供暖存在不作為慢作為問題

新華社電 根據群眾在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冬季取暖問題線索,國辦督查室近日派員赴山西省、河北省有關地方進行明察暗訪。督查發現,兩省部分地方和單位漠視群眾利益,不作為慢作為、承諾不兌現,沒有有效保障群眾溫暖過冬。11月25日,國辦督查室通報了相關情況。


  針對群眾反映山西省太原市供熱主管部門對“三供一業”供熱管網改造協調推進不力,致部分群眾因改造遇阻冬季斷供缺暖問題。督查組暗訪發現,太原市萬柏林區西礦街433小區高3號樓門牌尾號為04、05、06號的48戶居民,因“三供一業”供熱管網改造過程中出現糾紛,施工過程受阻,冬季供暖被斷。2019年11月2日,該小區張貼公告顯示,太原市、區兩級政府有關部門啟動供熱應急保障,決定恢復原系統供熱。但截至11月16日督查時,西礦街433小區高3號樓仍未恢復供暖。《太原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規定,市人民政府應當協調解決供熱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政府應當建立供熱應急保障制度;供用熱雙方發生供熱爭議的,可以申請供熱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太原市供熱主管部門對小區“三供一業”供熱管網改造過程中出現糾紛導致進度緩慢失察失管,缺乏細緻調查和有效應急處置,造成部分居民冬季供暖無法保障。
  據通報,山西省交通運輸執法局、山西省大同交通運輸執法局慢作為,致38戶居民無法取暖。督查發現,山西省交通運輸執法局下屬單位山西省大同交通運輸執法局家屬院38戶居民在供熱期前13天被突然通知2019年冬季無法供熱。該家屬院供熱工作2009年以前由大同市交通局徵費稽查分局北關站負責,2009年7月,經山西省交通廳安排,大同市交通局徵費稽查分局將北關站辦公樓及附屬設施借用給山西遠方路橋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使用,並約定由該公司負責家屬院供熱,協議到期時間為2018年7月23日。直到2019年10月10日,山西遠方路橋公司才通知山西省大同交通運輸執法局不再借用並搬離。10月12日,山西省大同交通運輸執法局通知家屬院住戶2019年不再供暖,並於10月14日書面請示山西省交通運輸執法局申請60萬元家屬院供暖費,被口頭答覆沒有這塊資金,無法支付供熱費用。此後,山西省交通運輸執法局、山西省大同交通運輸執法局未能妥善處理與山西遠方路橋公司的工作銜接,未與當地政府相關部門及時溝通,也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10月25日供熱期開始後家屬院即處於斷供狀態。

  督查組在河北省暗訪發現:保定市蓮池區有關部門慢作為,三年煤改電補貼不兌現;張家口市懷來縣有關部門監管失職,供暖公司無證經營且多年違規收取高額“報停費”;石家莊裕華區有關單位與企業串通搞文字遊戲糊弄群眾,損害政府形象。
  國辦督查室認為,河北、山西等地督查發現的問題,暴露出部分地方和單位政治站位不高,宗旨意識淡漠,沒有把群眾溫暖過冬真正放在心上。一是對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抓好保暖保供工作,確保群眾溫暖過冬重大決策部署認識不到位、落實不徹底,未切實履行主體責任;二是承諾多年不兌現,損害群眾利益;三是利用政府公信力亂作為,與企業串通弄虛作假,嚴重影響黨和政府的形象;四是對移交、轉交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失察漏管,不作為慢作為。下一步,國辦督查室將對相關工作整改落實情況持續關注,加大督查力度,切實推動有關問題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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