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幹部:來督導、督查、督察的人比抓落實的還多

督導、督查、督察……都是上級通過實地查看、走訪調研、翻閱資料、詢問答覆等方式,督促各項工作完成的一種手段。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加大了對工作落實情況的督導督查,有力促進了各項任務保質按時完成。然而督查過多過濫,則可能適得其反。

半月談記者在基層採訪時,聽到許多鄉鎮幹部訴苦:中央層面的督查很有必要,但目前一些地方層層搞督查,已成基層不能承受之重,不僅沒有達到促進工作落實的效果,反而嚴重耗費了具體抓落實的人力、物力、精力,產生反作用。

都在督查,誰來落實?

問:這段忙啥呢?

答:精準扶貧。

問:扶貧部門幹啥呢?

答:督查我們。

問:這段忙啥呢?

答:汙染防治。

問:環保部門幹啥呢?

答:土地執法。

問:土地部門幹啥呢?

答:督查我們……

問:你是哪個部門的,怎麼誰都督查你們?

答:我是鄉鎮幹部。

這是半月談記者在華北、華東一些鄉鎮採訪中聽基層幹部說的段子,細節不同,大體內容相仿。顯然,這有些誇張,但反映的問題卻很真實。

近年來,在各項工作抓落實的要求下,各種形式的督查多了起來,作為在一線落實各項工作的鄉鎮黨委政府,迎檢壓力之大難以想象。

“從2017年9月開始,僅鄉上的2個鍋爐,各級部門就查了10多次。”一位鄉鎮幹部告訴半月談記者,以環保督查為例,2017年4月,原環保部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汙染防治開始了歷時一年、共計25輪次的環保督查。

而在原環保部督查之前,市裡和縣裡不放心,還要自行提前檢查幾次,再加上各種專項整治檢查和市縣兩級的日常檢查督導,僅環保一項,平均每半個月上級就檢查一次。

“有檢查就一定有追責,來的都惹不起,所以要好好陪。”一名鎮黨委書記說,上級來檢查某項業務,下級政府領導和業務部門都得陪同。

到了鄉鎮一級,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都得陪同,否則可能會被認為不重視。“我一年中有200多天在迎接、陪同檢查,有時候這個檢查組還沒走,另一個又來了。”

東部某省一位負責畜牧、林業、水利等多方面工作的鄉鎮幹部說,從今年3月以來,他迎接、陪同上級各個部門檢查指導工作的次數已經超過50次。

到了年底,光迎檢這一項工作就忙不過來,鄉鎮日常工作基本不幹了。他感嘆道:“現如今督導檢查的人比具體抓落實的人還多。”

半月談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為了促進工作落實的各類督查,許多都演變成形式主義,不僅佔用了基層幹部大量時間和精力,更影響了被督查工作的落實。

“上級檢查的時候過分重視臺賬,開會多、研究多分值就高,對工作的結果反而不太重視。”一名鄉黨委書記對此很不理解,有的工作開會多與其說是重視,還不如說是效率低。本來一個會就能解決的事,開那麼多會幹什麼?

據這名鄉黨委書記反映,不管是計生、宣傳還是黨建,各項工作的檢查考核都會被細化成分值,比如評價領導是否重視,要看“開過幾次會、研究過多少次,是什麼級別的會佈置的”,還有的要求每月必須開會研討一次,每一項都對應著相應的分值。

為了應付檢查,有些鄉鎮想出一個絕招:在一個多議題的會議中頻繁變更會議室的電子條幅,換一個議題就換一個會議名稱,拍照留念以備督導檢查。

“整天被督導檢查,不少鄉鎮幹部已經是揹著不止一個處分在幹活了,誰也不想因為臺賬的問題背處分。”一名鄉鎮幹部告訴半月談記者,大家的想法是,不管形式主義不形式主義,既然上面要看,先把臺賬做漂亮,等檢查過了再說幹活兒的事。

以扶貧檢查為例,不少基層幹部反映,不同部門要求的材料側重點不同,考核指標排列順序不同,他們大量的時間用於給不同的部門準備不同的材料,對脫貧攻堅工作不但沒有推動作用,反而侵佔了他們抓工作落實的時間。結果“工作沒有落實,反而落空了”。

上面千條線,鄉鎮一根針,各級各類督查人多頻次多讓基層幹部身心疲憊。不少基層幹部告訴半月談記者,由於各類督查太多,基層一些日常工作只能放到晚上和週末做。“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白天陪檢查,晚上開會佈置工作更是家常便飯。”一位鄉鎮幹部說。

幹部群眾和專家認為,在當前改革發展不斷提速的大背景下,有些督查是必須的,是保證各項工作落實的重要手段。但是,層層督查、形式大於內容的督查則讓基層幹部不堪重負,亟待“減數量、提質量”。

對督查要持審慎態度,不能太隨意。一位黨校教授認為,應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進行督查,並注意頻次。對於工作難度大、程序複雜的事項,可以帶著標準、規則,就不同時間段的具體要求有針對性地去督促檢查;對於流程簡單的事項,在推進過程中就沒必要三番五次去查,可以直接“要結果”;常規工作要形成制度,不能心血來潮,說查就查。

上級單位不要為了自己“留痕”折騰鄉鎮幹部。一位曾參與督導檢查的幹部坦言,本身督查是為了抓落實,可如今一些督查卻成了督查單位規避問責所需。“雖然自己制定的檢查評比細則並不科學,效果也有待商榷,但是通過到鄉鎮督查,有關部門可以表現自己重視某項工作,抓落實也留了痕跡。”

同一項工作檢查應統一時間集中開展。不少鄉鎮幹部提到,比如年底的扶貧檢查,可能涉及到產業、衛生、教育方方面面的工作,不要今天扶貧辦去查,明天教育局去查,後天衛計局去查,可以規劃一下,各部門集中進行,避免佔用鄉鎮幹部過多時間。同時,有些數據可以共享,各個部門不要各自為政,都伸手向基層要數據。

提高檢查人員自身素質,避免檢查者“念歪經”。華北某市要求鄉鎮幹部必須保證晚上1/3的人員在崗,並異地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夜查。一位鄉黨委書記說,檢查組某晚去檢查時,他們正在開全體會議佈置工作,按說人數遠超1/3,但檢查組非要對照當天值班表核對人名,還要求每人必須出示身份證,某職工沒帶,不得不翻箱倒櫃找到一份身份證複印件才算過關。這不是促進工作,這是瞎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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