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大化陳福德等23人過堂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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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大化陳福德等23人過堂受審

2019年11月25日,河池市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陳福德等23人涉嫌犯敲詐勒索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拘禁罪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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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指控

2004年至2018年7月間,被告人陳福德、陳福規為攫取非法利益,以大化縣巖灘鎮常吉村那拉屯為據點,先後糾集被告人覃福超、陳福機、覃福國等23人

以言語威脅、阻撓施工、滋擾、鬨鬧、聚眾造勢、攔路堵車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形成以被告人覃福超、陳福機、覃福國、陳乃立、覃萬紅、陳福堅、陳福兵、陳福先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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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下半年至2017年10月間,該惡勢力犯罪團伙先後多次以外來住戶的宅基地是那拉屯土地,建房需交“建房費”為由,採取言語威脅、談判、阻擾施工等方式對被害人等

實施敲詐勒索10起;聚眾擾亂社會秩序7起,經濟損失達131290元。該惡勢力犯罪團伙,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稱霸一方,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當地形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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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機關認為

被告人陳福德、陳福規、陳福機等23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非法拘禁罪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等4項罪名分別追究陳福德、陳福規、陳福機等23名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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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審中,法庭對被告人的身份進行核實,告知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法庭審理過程中享有的訴訟權利,並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各項犯罪事實進行法庭調查。因本案涉案人數多,庭審預計將持續2天時間,庭審全程直播,民眾可通過網絡觀看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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