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宣判罪有應得

近日,蘭溪市法院對洪某華、何某庭等7人聚眾鬥毆、非法拘禁、尋釁滋事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公開開庭宣判。

這個惡勢力犯罪集團通過非法發放高利貸,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共同故意多次實施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嚴重擾亂當地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被告人洪某華、何某庭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其餘5名被告人被判處2年6個月至1年3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7名被告人均表示認罪服法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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