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淮北張氏兄弟涉黑案二審

10月10日,由相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氏兄弟涉黑案在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

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淮北張氏兄弟涉黑案二審

為非作惡,稱霸一方!淮北張氏兄弟涉黑案二審

山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查明:被告人張某甲、張某乙、張某丙等人依託運輸車隊、貿易公司從事散裝水泥運輸、石子銷售,在經營過程中,為增強其公司競爭實力,先後糾集李某某、陸某某、張某丁等人為駕駛員、公司員工,為公司經營提供支持,採取敲詐勒索、強迫交易等手段聚斂錢財、實施犯罪,逐步對該區域水泥運輸及石子銷售形成非法控制。該組織及其成員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稱霸一方,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同時該組織積極尋求保護傘,拉攏公安人員祁某某為該組織的運輸業提供庇護,為該組織的發展、壯大提供幫助。

2019年5月2日,相山區人民法院以張某甲等8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強迫交易罪,職務侵佔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判處8名被告人二年九個月至二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一審宣判後,張某甲等7人不服,提出上訴。

二審庭審就該案定性、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審理程序等爭議焦點展開辯論。歷經兩天的法庭審理,審判長宣佈休庭。該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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