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一女子如此信任“知心朋友”,结果太后悔...

未曾谋面的网友问你借钱你会借吗?相信很多人都不会轻易借钱,但最近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网友借钱不还的案件,西宁一女子借给网友九万元后,对方却不还钱了……

2017年,家住西宁的李梅通过网上一个论坛认识了远在辽宁的邹勇。虽然未曾谋面,但通过网络结缘的两个人总有聊不完的话题,李梅也把邹勇当成了一个知心朋友,经常和他分享一些生活中的趣事。2018年1月份的一天,在聊天中,邹勇告诉李梅自己的母亲生病了,需要做手术,可自己最近经济拮据,他委婉表述了希望李梅能借些钱。

听到网友借钱,李梅犹豫了,之前她也在电视和报纸上看到过被网友骗钱的例子,但她转念一想,和邹勇已经聊了一年,如果邹勇是骗子早骗她了,于是,李梅便分三次通过微信向邹勇转账9万元。

时间一晃几个月,转眼到了邹勇该还钱的日子,可邹勇却以各种理由逃避,多次让邹勇还钱未果后,李梅去了辽宁当面问邹勇要账。邹勇向李梅偿还了4000元并出具了一张欠条,但剩余的86000元始终未予偿还。无奈之下,今年11月1日,李梅将邹勇起诉至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并向法院提交了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电话记录、欠条、银行转账凭证等。

承办法官联系了远在东北的邹勇,邹勇虽承认借款事实,但拒不出庭参加诉讼。此案缺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邹勇多次向李梅借款,并出具了借条,李梅以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邹勇支付了借款,双方形成借贷关系。李梅主张邹勇支付借款的诉求合理,应予以支持。鉴于此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判决邹某偿还李梅借款86000元,判决生效后10日内履行。法院将判决书邮寄送达给邹勇,邹勇在上诉期内未提起上诉。

承办法官提醒市民,网络社交平台为人际交往等生活各方面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虚拟、隐匿的特性充满了陷阱。网络属于虚拟世界,通过网络与他人交往时一定要有戒备之心,切莫轻信他人,借钱需谨慎。

记者/卢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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