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偿失!为赚50元被罚1200元,玉林一男子为何明知故犯?

无证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1月20日上午,玉林男子陈某明知自己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为了赚50元跑腿费,驾驶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结果被执勤交警查获,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陈某将被处以1200元的处罚。

得不偿失!为赚50元被罚1200元,玉林一男子为何明知故犯?

陈某被交警拦下。

当天9时40分许,玉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执勤交警在玉林城区苗园路江南路口开展勤务中,对一辆车牌为桂KT763*面包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检验有效期已于2019年10分期满;在进一步检查中,发现驾驶人陈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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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交代事情前因后果,承认错误。

据陈某交代,自己在某机动车检测机构工作,受同学委托,今天9时左右在玉林银丰中药港附近接手了这辆桂KT763*面包车,准备开去检验,劳务费为50元钱。至于自己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陈某认为自己的驾驶技术“还是可以的,开车有一年多时间了,也没有发生过事故,小心一些就是了。”民警对其进行了教育,特别讲了无证驾驶肇事后的法律后果,最终让陈某认识到了无证驾驶的危害性,承认了错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警部门依法对陈某处以1200元的罚款、暂扣机动车辆。

采写:林增崇

主编:宋建州

---玉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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