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香港重要新聞

潑易燃液體點火燒市民,2人以898元保釋

香港市民遭暴徒潑灑易燃液點火致燒傷一案,20日在香港東區裁判法院審訊。兩名被告均被准許以現金1000港元(約合898元人民幣)保釋,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等警方進一步調查再訊。

此前11月11日,香港馬鞍山57歲的李伯遭暴徒淋易燃液後點火燒傷,香港警方經追查後於18日分別在機場警區及灣仔警區,以涉嫌非法集結拘捕女子陳海雲(33歲)及男子鄺耀文(39歲),暫控各一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案件於20日審訊。兩名被告各准許以現金1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再踏足涉案天橋。案件押後明年1月29日等警方進一步調查再訊,包括翻查相關視頻及尋找目擊證人等。

11月20日香港重要新闻

事發現場

控方向法庭申請將事主匿名,以X作代號,但辯方反對,稱要平衡公眾知情權。裁判官林子勤稱,控方同意向辯方披露事主資料,只是不向公眾披露,不影響公平審訊,更反問辯方“公眾知情權關你什麼事?”林子勤最終批准控方的匿名申請。

報道稱,據瞭解,兩名被告為夫婦關係,都報稱文員,控方稱兩人於事發時在現場圍觀講粗話,而事件中被燒傷的李姓男子現仍在醫院未清醒,未能錄口供。

11月11日下午,在香港馬鞍山地區一座天橋上,一群暴徒因不滿李伯反對他們的破壞活動而與其發生口角。在對該市民進行毆打之後,暴徒向其澆淋易燃液體並點火焚燒,導致他瞬間成為“火人”,全身大面積嚴重燒傷,生命危殆。

港理大留守學生快絕望了,稱“想讀大學”

媒體20日報道,香港理工大學破壞情況嚴重,諸多設施被砸或被噴上激進標語,包括咖啡廳也被打砸。今日仍有暴徒試圖從水渠逃走,但隨即被警方拘捕。

11月20日香港重要新闻

據海外網報道,佔據香港理工大學作為“基地”四出破壞的黑衣暴徒,因觸發警方採取行動而成“甕中之鱉”。仍留守理大的一名中學生說,目前有“少許絕望”,表示“想讀大學”。

11月20日香港重要新闻

暴徒排隊自首離開香港理工大學

20日消息顯示,當前仍有約百名黑衣人拒絕投降,有人還以“營救”為藉口四處大肆破壞。其中仍留守校園的一名中學生說,“最初聽說理大‘抗爭’人手不足,因此前來支援,沒有預計過事情發展成這樣”,目前被警方包圍有“少許絕望”。

她稱,預想過最壞情況是被拘捕甚至坐監,她本來要準備文憑考試,沒有想過將來做什麼,“但想入讀大學,未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對於這位中學生而言,越來越多像她這樣的人已經在用實際行動作出選擇。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表示,截至19日11時,警方連日於理大及附近拘捕登記共約1100人,包括自願離開理大約有800人,當中近300名為18歲未成年人,47名為理大教職員,其餘大部分非理大學生。

而對理大內仍匿藏約百名黑衣人將如何處理,郭嘉銓重申,警方一直希望能夠和平解決事件,並非常關注理大內傷者情況。昨日再安排紅十字會職員進入處理受傷人士,另有近百名中學校長、老師及社工進入理大,繼續勸學生離開及協助看管未成年人士的福利等事宜。

暴徒佔據理工大學已一個多星期,期間警方多次呼籲他們離開。18日,暴徒至少三度嘗試“突圍”逃亡,都逃不出警方防線,多人被捕,還有大批暴徒排隊自首。

警方重申:未成年者離開理大,不會即時拘捕

香港特區保安局局長李家超11月20日下午在立法會大樓會見傳媒。

李家超表示,我們行動的立場沒有改變,任何18歲以下的人士如果仍在理工大學裡面,他只需要將自己交給警方處理。警方登記了他的資料後,他不會被拘捕,而且警方在調查之後才會跟進其案件。至於18歲以上(的人士),他交(自己)給警方後,警方會以暴動罪拘捕他,調查後按實際情況處理其個案。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20日會見傳媒時呼籲,現在仍在理工大學的人士,其實他們身邊都有很多人關心他們,包括他們的師長、家人、朋友,他們都應考慮自己的安全等問題,希望他們能儘快走出來,希望事件能和平地解決。

他同時感謝過去幾天來,一批中學校長及老師為解決事件而作出的努力。

20日,香港警方發佈聲明,重申對理工大學未成年佔據者安排不變。

警方表示,因應在香港理工大學的暴力衝突,現時仍有人逗留在校園內,當中部分為未成年人,即未滿十八歲者。

警方重申,如未成年人離開理工大學範圍,警方不會即時作出拘捕,但會為他們拍照及登記資料,並保留追究權利。警方再次強調,我們一直希望可以用和平方法解決衝突,而所有人必須儘快及和平有序地離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