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取消事業編制,能實現同工同酬?做同樣的事發同樣的錢

事業單位“在編”和“外聘”人員的收入什麼時候才能同工同酬呢?

我們今天一起來看一下關於事業單位的那些事,大家都知道事業單位是很不錯的工作,但是事業單位的在編人員和外聘的人員收入是不一樣的,差距很大,這樣的情況什麼時候才能實現同工同酬呢?

首先,事業單位編制內外人員存在待遇差異是普遍現象,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適用勞動法,執行公務員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但其合同人員、臨時聘用人員適用勞動法,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類似的非編外聘人員應該和在編人員享受同等的工資待遇,然而現實情況完全相反,外聘人員每月到手收入普遍比在編人員少一倍以上,有的甚至可以到兩三倍,這還不算年終績效、退休待遇等福利性保障方面的差距。

事業單位!取消事業編制,能實現同工同酬?做同樣的事發同樣的錢

其次,機關事業單位在招錄合同工或臨時聘用人員時,對他們的身份都有明確的界定,即“從事輔助性工作”,換而言之,外聘人員從事的是輔助性服務崗位,是公益崗位,而不是正式崗位,工資待遇肯定會有差異。這也是各地核定外聘人員工資的主要依據,事業單位內部可能存在著事業編制職工、合同制工和政府購買工以及單位聘用臨時工,待遇最好的是編制工,待遇差點的是合同工,政府購買人員和單位聘用臨時工的工資待遇極其低

最後,要實現同工同酬,唯一的可能是取消事業編制,所有職工幹同樣的事情發同樣的工資,政府的因服務事項劃撥經費,根據經費招工做事,工作效率,杜絕人浮於事,隨著機構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進,機關事業單位的輔助性崗位承擔的社會責任越來越大,服務內容也越來越細,崗位要求與勞動報酬已不相匹配,國家因此要求各地逐步聘用人員待遇,縮小與在編人員的收入差距,逐步實現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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