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職人員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勵工資等。
獎勵工資:
符合獎勵工資條件的文職人員,當年工作時間超過半年的,獎勵一個月工資;當年工作時間不足半年的,獎勵半個月工資。
考核結果合格以上的,按照獎勵工資標準全額髮放;考核結果基本合格的,按照獎勵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發放;考核結果不合格的,按照獎勵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發放。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不予頒發。一年中只要在部隊正常工作,就沒有犯過什麼大錯誤,每月的獎勵工資也沒有問題。
文職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發放當年獎勵工資:
(一)任職通知公佈後,未經本組織批准,無正當理由在一個月內未就任的;
(二)當年受到黨(團)或受行政記大過嚴重警告處分的;
(三)當年非因戰、因公連續病休超過半年的;
(四)正在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者已經作出結論的,不符合工資獎勵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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