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对交警定责不满 随意辱骂交警被拘留

警察的执法

承载着法律的尊严与权威

妨碍民警执行职务

是一种违法行为

然而

却有人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挑战民警执法权威

就在近日

一男子因辱骂民警

被顺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男子对交警定责不满 随意辱骂交警被拘留

2019年10月30日8时20分许,庞女士驾车至顺义杨镇环镇东路小学校西侧路口由北向东转弯时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后,顺义公安分局交通支队杨镇中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民警工作后,认定庞女士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双方对责任认可,均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签字完毕后,庞女士丈夫李某来到现场,对事故认定不满,情绪激动,当面辱骂交警,之后驾车离开现场。

男子对交警定责不满 随意辱骂交警被拘留

交警立即将情况报告分局指挥中心,分局迅速启动维权机制,将辱骂民警的李某传唤到杨镇派出所,维权办相关职能部门对案件介入调查,迅速查清李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事实。李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顺义公安分局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五百元。

男子对交警定责不满 随意辱骂交警被拘留

顺义警方在此提示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对于以吵闹、谩骂、无理纠缠等非暴力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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