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史話(十四)《獨立宣言》天賦人權,普世價值

18世紀中期,美國東海岸的殖民者們不滿英國政府給他們的不平等待遇— —“有賦稅、無代表”,起身反抗。一開始他們並不想從英國獨立出去,只是想從英國政府那裡得到本應當享有的權利。但是英國對他們的要求置之不理,還派兵去鎮壓局部的反抗。

面對英國的威脅,13個殖民地聯合起來,成立了大陸委員會,並任命喬治·華盛頓為大陸軍總司令,抗擊英軍。華盛頓憑藉他的才華和勇敢,加上非凡的領導能力,在敵強我弱、彼此力量相差懸殊的情況下贏得了戰爭。儘管美國得到了法國的長期支持,戰爭依然艱苦卓絕。這場戰爭一共持續了差不多8年的時間(1775年-1783年)。在這8年的苦戰中,美國殖民者們能夠堅持下來,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一個共同的信念。

美國史話(十四)《獨立宣言》天賦人權,普世價值

這是一種什麼樣的信念呢?它為何如此強大呢?說到這兒,我們就得再來談談《獨立宣言》。它是在獨立戰爭爆發後的第二年,也就是1776年由托馬斯·傑佛遜起草、由本傑明·富蘭克林 (Benjamin Franklin)等大陸委員會的成員共同修改,並於當年7月4日正式簽署生效的。

美國史話(十四)《獨立宣言》天賦人權,普世價值

本傑明·富蘭克林

《獨立宣言》在歷史上,尤其是近代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歷史學家們認為,《獨立宣言》的簽署,代表著歐洲自文藝復興以來,一直到啟蒙運動的後期,以尊重個人意志為導向的思想在社會制度上的一次成功實踐。相比於法國的“大革命”,美國的獨立戰爭更能體現啟蒙運動所倡導的“理性”的精神。

歐洲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運動

為了更好地理解一下《獨立宣言》背後的這個思想基礎,我們來說說歐洲的啟蒙運動。啟蒙運動是在歐洲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運動之後的又一次思想上的劇變。在長達1000年之久的中世紀之後,歐洲人最終走出了宗教教條的黑暗時期,開啟了文學和藝術領域的思想解放,並以全新的視角重新拾起古希臘的燦爛文明。

伴隨著文藝復興,社會道德層面也發生著深刻的變化,尤其是天主教會內部的分裂,這被人們稱為宗教改革運動。

馬丁·路德提出“因信稱義”產生基督新教

引領宗教改革的主要人物有馬丁·路德、加爾文等等。馬丁·路德當時面對的社會現狀,是信徒們對羅馬教廷發行贖罪券等一系列荒唐舉措,產生了普遍的不滿,認為教廷已然是腐敗的溫床,不再是信仰的象徵。

因此,他提出了“因信稱義”,也就是信仰上帝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它不需要通過羅馬教廷作為中介,憑藉內心的虔誠就可以實現。這顆心是否虔誠,應當由上帝來判斷,而不應交給羅馬教廷來裁決。

美國史話(十四)《獨立宣言》天賦人權,普世價值

馬丁·路德

馬丁·路德的思想得到了普遍認可,於是人們紛紛脫離羅馬教廷;從此產生了基督新教,或者說基督教分裂成羅馬天主教和基督新教兩支。雖然他們都信仰上帝、認為耶穌是救世人於苦難的偉大的神,但是對教皇的權威,還有羅馬教廷在世俗中的權力,卻有著十分不同的認識。

歐洲文藝復興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

在經歷了宗教、文學、藝術等領域的變革之後,個體的尊嚴被推到了很重要的位置上,出現了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它認為人是偉大的,不應當自卑、消極,而應當積極主動。由於個性的張揚和釋放,產生了巨大的創造力,推動了社會的進步。

當然,這裡還需要說明一點,中國大陸的歷史教科書往往對文藝復興的闡釋不夠準確。文藝復興並不是以反對神、強化個人慾望為基礎的,而是以反對宗教教條、倡導“個體作為信仰主體”為基礎的。

換句話說,神承認的是人的內心,它不是哪種宗教形式。宗教是一種有形的社會組織,它不一定是神指定的,它甚至可能被個人的私慾利用,打著神的旗號做出違背神的事情(其實,這樣的事情在歐洲黑暗的中世紀裡比比皆是)。

我們看到,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的產生,其實是人們渴望信仰的個體化,厭惡了教會作為一個龐大的社會組織,壟斷對信仰的解釋權和對社會資源的控制。人們想回歸到原本的信仰中去,單純、自由,擺脫教會和政治的枷鎖。

啟蒙時代產生“天賦人權”、“普世價值”

到了17、18世紀,人文主義得到進一步的延伸,催生了以理性為基礎的思潮。人們相信通過個人的探索和理性的分析,就可以掌握真理,這在思想層面否定了中世紀的經院哲學,結束了教會對道德的綁架。

比如,德國哲學家康德提出了“敢於求知”(dare to know),它崇尚基於理性判斷的主動選擇,反對不假思索的被動接受。

這一個時期,被歷史學家稱作“啟蒙時代”(注:歷史學界對“啟蒙”一詞是否準確,存有爭議,我們這裡不做探討),孕育出一批思想家,比如伏爾泰、盧梭、狄德羅、孟德斯鳩。

社會思想的深刻變革,也啟發了人們對傳統社會制度的重新思考。因為要彰顯個性、尊重個體,就必然會質疑君主權力的合法性。在此之前,人們普遍接受的理念是“君權神授”,即君主的權力來自神的授予。它的神聖性決定了它的可執行性。

其實,君權神授並非西方文明的獨創,它是跨越東西方文明的普世理念。比如,在上古的中國,人們尊三皇五帝為神在人間的代表;到了周朝統一天下,人們尊周文王為上帝派來的統治者,故《詩經》有云:“文王陟降、在帝左右”;到了漢武帝時期,儒家學者董仲舒更加系統地闡述了君權神授的內涵,並提出君權的神聖性和有限性並存的理論。

啟蒙時代還產生了“天賦人權”、“普世價值”等等對近代社會影響深遠的社會思想。這些思想可以說是從文藝復興時期形成的人文主義中,提煉出的一種對個人與社會統治者之間關係的認知。在啟蒙思想的影響下,歐洲各國開啟了社會制度變革的嘗試。最著名的例子,就是伏爾泰、盧梭的思想,影響並推動了法國的大革命,雖然他們本人並沒有參與革命,初衷也不是為了革命去闡述自己的理想。

《獨立宣言》基於歐洲啟蒙思想 “天賦人權”

歐洲的啟蒙思想,最終也啟發了大洋彼岸的美利堅殖民者們。他們從啟蒙運動中汲取了一個極其重要的理念,就是“天賦人權”。

或者更廣泛一點說,是人的“自然權利”(Natural/inalienable rights),它區別於法定權利(legal rights)而存在,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不依賴於政府或具體的社會形態,是神授予每個個體生命的權利。

美國史話(十四)《獨立宣言》天賦人權,普世價值

法西斯及納粹政權為其種族滅絕提供合法的途徑

這就和之前的“君權神授”不一樣了,既然個人的權利也是神授予的,它同樣具有神聖性。

如果一個政府或統治者侵犯了神授予個人的權利,那麼個體為了維護這種與生俱來的權利而與統治者抗爭,就具有了天然的合法性。它正是《獨立宣言》給美國獨立戰爭提供合法性的來源。

那麼《獨立宣言》是怎樣說的呢?請看下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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