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通報數起處置誣告陷害典型案例

新華社西寧11月19日電(記者央秀達珍)為強化正向激勵作用,維護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青海省紀委監委近日通報4起處置誣告陷害和2起澄清正名典型案例。

西寧市湟中縣攔隆口鎮某村原主任賀某某誣告陷害問題。賀某某在村民家的外牆上張貼侮辱該村兩委班子成員的大字報,在村民中造成不良影響。經核查,所反映問題屬憑空捏造,構成誣告陷害行為,公安機關給予其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

海東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縣某水庫管理所工程師陳某某誣告陷害問題。陳某某舉報該縣部分水利項目存在有關問題,相關領導涉嫌違紀違法。經核查,所反映問題失實,且存在隨意擴大事實、憑主觀臆測進行惡意舉報問題。此外,核查發現陳某某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陳某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黃南藏族自治州同仁縣年都乎鄉某村村民鬥某誣告陷害問題。鬥某花錢指使杜某在州政府等單位外牆張貼大字報舉報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貪汙工程建設款,違規發放徵地補償款。經核查,反映問題失實,屬誣告陷害行為。公安機關給予鬥某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金500元的行政處罰,給予杜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西寧市湟源縣東峽鄉某村原主任史某某誣告陷害問題。史某某實名舉報該縣某部門負責人插手干預村黨支部書記換屆選舉;縱容、袒護、包庇該村參與非法傳銷人員趙某某當選村黨支部書記等問題。經核查,所反映問題失實,且存在主觀臆斷,惡意捏造事實問題。對此紀檢監察機關協調縣公安局對其進行了訓誡。

此外,通報的2起澄清正名案例包括:為民和縣古鄯鎮柴溝中學校長馬吉芳和滿坪鎮浪塘小學校長馬如虎澄清正名的事例;為果洛藏族自治州甘德縣青珍鄉黨委副書記、鄉長俄昂澄清正名的事例。2起案例均已召開大會,通報核查結果,對不實舉報給予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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