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通報2起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案例

東南網漳州10月24日訊(本網記者 陳志遠)記者從福建省紀委監委官網獲悉,日前,漳州市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2起黨員領導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典型案件。

1、東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原黨委委員盛明木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

2009年至2012年間,盛明木利用擔任東山縣海洋與漁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及影響,為涉黑組織頭目李舜福騙取460畝海域徵收補償款207萬元提供幫助,收受李舜福現金10萬元及紅木傢俱一套。此外,盛明木還涉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18年5月,盛明木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漳州臺商投資區角美鎮埔尾村原黨支部書記林志輝涉惡腐敗問題。

2017年5月至2018年2月間,林志輝為取得對漳州臺商投資區某紙業物流業務的優先權,授意埔尾村一些年輕人對該紙業其他運輸車輛進行驅趕,並多次威脅、謾罵、恐嚇工作人員,為其經營的貨物運輸車加單。其間,先後實施尋釁滋事、聚眾鬥毆等案件3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通過以上手段,林志輝為其親屬非法獲利20多萬元。2018年7月,林志輝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漳州市紀委監委在通報中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數黨員幹部喪失黨性原則,漠視黨紀國法,侵害人民群眾利益,損害了黨的形象。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嚴守黨紀國法底線,自覺與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做鬥爭。

通報要求,全市各級黨組織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要指示精神,把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牢牢扛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中。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決策部署,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決懲治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及充當“保護傘”等問題,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提供堅強紀律保障。(漳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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