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1800 證券簡稱:中國交建 公告編號:臨2019-102
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公司於 2019年 11 月 15 日召開的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關聯(連)交易-關聯方租賃費用的議案》,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地監管規定該項關聯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2018 年12 月 28 日召開的公司 2018 年第四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關聯(連)交易類別以及交易上限的議案》,公司租用控股股東中國交通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交集團)擁有的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辦公樓中交大廈(簡稱中交大廈),根據市場價格變動,2019年租賃費用調整後預計不超過14,000萬元。該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參見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發佈的關於增加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關聯(連)交易類別以及交易上限的公告(臨 2018-096)。
一、2019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調整關聯方租賃費用情況
(一)調整關聯方租賃費用原因
中交集團提議,中交大廈目前的辦公用房租賃價格明顯偏低,與市場情形不符。為此,公司委託獨立第三方評估公司對中交大廈房租進行了估價。根據租金評估結果,經協商,擬將中交大廈的房租價格從原來預估7元/平方米/天調整為8元/平方米/天。基於上述房租價格的調整,2019年度公司向中交集團租賃費用的上限由14,000萬元調整到17,000萬元,即增加3,000萬元。
(二)關聯交易的定價原則
公司與關聯方之間房屋租賃採用市場化的公允定價原則。
(三)關聯交易的目的和對公司的影響
本公司與關聯方的關聯交易是正常生產經營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而且辦公樓的租賃價格不高於周邊樓盤租賃價格,有利於本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利益。
(四)關聯交易協議簽署情況
上述關聯交易在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經批准後,由公司(及/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分別與關聯方按照上述原則簽訂具體合同並執行。
二、關聯方介紹
(一)關聯方關係介紹
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中交集團持有本公司9,374,616,604 股份,佔公司總股本比例的57.96%,為本公司控股股東。
(二)關聯人基本情況
中交集團系由國務院國資委管理的大型中央企業,現持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的《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110000710933809D),其基本情況如下:
1.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2.註冊資本:人民幣 727,402.382970 萬元
3.法定代表人:劉起濤
4.註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外大街 85 號
5.經營範圍: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內國際招標工程;各種專業船舶總承包建造;專業船舶、施工機械的租賃及維修;海上拖帶、海洋工程有關專業服務;船舶及港口配套設備的技術諮詢服務;承擔國內外港口、航道、公路、橋樑建設項目的總承包(包括工程技術經濟諮詢、可行性研究、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相關成套設備、材料的採購和供應、設備安裝);承擔工業與民用建築、鐵路、冶金、石化、隧道、電力、礦山、水利、市政建設工程的總承包;進出口業務;房地產開發及物業管理;運輸業、酒店業、旅遊業的投資與管理。(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開展經營活動;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依批准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
6.財務情況:截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中交集團經審計的總資產 13,659 億元,負責合計10,530億元,股東權益3,129億元,淨利潤215億元。
三、關聯交易審議程序
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調整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關聯(連)交易-關聯方租賃費用的議案》,審議該議案時關聯董事劉起濤先生、宋海良先生、劉茂勳先生和齊曉飛先生進行了迴避,公司3名非關聯董事一致同意通過了本項議案。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次預計的關聯交易金額經累計計算後,未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5%,本項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
上述關聯交易事項已經公司獨立董事事前認可,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獨立董事發表了獨立意見,認為:
(一)上述關聯交易表決程序合法公正,關聯董事均已迴避表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上述關聯交易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方案合理、切實可行,有利於公司集中主業,進一步增強核心競爭力,提升公司持續盈利能力。
(三)上述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願、誠信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特別是非關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就前述關聯交易事項發表了書面審核意見,認為:上述關聯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願、誠信的原則,不存在損害公司或股東利益,特別是非關聯股東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予以同意。
四、上網公告附件
(一)《獨立董事關於關聯交易事項的事情認可意見》
(二)《獨立董事關於獨立董事關於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九次會議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三)《董事會審計委員會關於關聯交易事項的書面審核意見》
特此公告。
中國交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1月19日
閱讀更多 證券日報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