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稿》闹剧:正史不正,14年修史大业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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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人读史,习惯性把史籍笼统地分为“正史”和“野史”。“正史”一词最早见于《隋书·经籍志》:“世有著述,皆拟班、马,以为正史。”清朝以后,乾隆皇帝钦定“二十四史”,从此以后,“正史”一称即专指“二十四史”。

所谓“二十四史”,是对中国古代各朝编修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依次为:《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晋书》、《宋书》、《南齐书》、《梁书》、《陈书》、《魏书 》、《北齐书》、《周书》、《隋书》、《南史 》、《北史》、《旧唐书》、《新唐书》、《旧五代史》、《新五代史》、《宋史》、《辽史》、《金史》、《元史》、《明史》。

“二十四史”以司马迁的《史记》为蓝本,皆为纪传体,除《史记》外,又都是断代史,并且,其中绝大部分都是官方修史

“官方主持编纂的纪传体断代史”

,如果以此为标准,《清史稿》无疑应当成为与“二十四史”并驾齐驱的“第二十五史”,但实际情况却是:《清史稿》根本不配与“二十四史”一起位于“正史”之列。

《清史稿》闹剧:正史不正,14年修史大业化为泡影

(二十四史)



先简单介绍一下《清史稿》从设馆编修到刊印出版的历史背景。

1914年,北洋政府正式成立清史馆,赵尔巽被袁世凯召为馆长,他上任后,聘请前清遗老柯劭忞、缪荃荪等100余人,外加工作人员200余人,名誉职位300余人,组成纂修班子,开始编修清史。1927年,编修工作历时14年后,全稿初步成形,1928年,《清史稿》正式付印出版。

《清史稿》是由北洋政府主持编修的官方史书,其体例也严格遵循历代正史,分为纪、志、表、传四部分,以纪传为中心,记载了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

清朝灭亡时,民国政府优待清室,清廷档案和文化典籍都保存得相当完整,这无疑给《清史稿》的编修提供了最佳原始资料,比如:《清实录》、《清国史》、《清诏书》、《清典志》、《东华录》等。论原始资料的详实与可靠程度,《清史稿》绝对是一枝独秀,这一点是“二十四史”中的任何一部都无法比拟的。



虽然《清史稿》既是“官方主持编纂的纪传体断代史”,又有最强大的原始资料做支撑,但是,终究不配跻身“正史”之列。对于原因,笔者简单分析如下,如有不足或不当,欢迎留言批评指正。

《清史稿》闹剧:正史不正,14年修史大业化为泡影

(清史稿)



第一,《清史稿》并非《清史》,而只是记述清代历史的未定稿。

正如赵尔巽在《发刊缀言》中所言:“本书是作为史稿披露的急救之章,并非视为成书。”《清史稿》不叫《清史》,顾名思义,就是强调其为未定本。

《清史稿》之所以未经校对而仓促出版,是因为1927年全书初步成稿时正值北伐军即将攻入北京,赵尔巽唯恐时局多变,加之他本人已年至耄耋,自知时日无多,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已达到“大辂椎轮之先导”的作用。

由于未经过统一修改和认真校勘,《清史稿》中的错误和遗漏比比皆是,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名、地名、年月日之讹误。比如,《清史稿·圣祖本纪》记载:

“康熙五年三月以胡拜为直隶总督。”这就是一则误记,因为当年的直隶总督是朱昌祚,而非胡拜。又如,《清史稿·公主表》记载:“宣宗(道光)第六女寿恩固伦公主,道光十年十二月生,咸丰九年四月薨,年三十八。”这则记载的谬误更加明显,因为按其生卒年计算,寿恩固伦公主去世时虚岁仅三十岁而非三十八岁。

《清史稿》闹剧:正史不正,14年修史大业化为泡影

(中华书局出版的《清史稿》全本)

第二,倘若作为“正史”,《清史稿》远远不够“正”。这一点是最关键的,笔者做重点阐述。

“正史”未必就是真实的历史,但却极其讲究一个“正”字,即公正不偏颇。但这一点《清史稿》却很难做到,因为从馆长赵尔巽到总纂柯劭忞、缪荃荪,《清史稿》的一百多位撰稿者中,绝大多数都是清遗老,他们对清朝眷恋之情极重,甚至达到了愚忠的地步。所以,《清史稿》存在严重的政治立场不“正”问题。

① 《清史稿》编纂者一方面极力谀扬清朝的功德,一方面极力避讳清朝的丧权辱国。

清朝晚期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屡屡被迫签订不平等条约。对此,《清史稿》往往做模糊化处理。比如,《清史稿》对《南京条约》的记载仅仅为:“八月戊寅,耆英奏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各海口,与英国定议通商。”

寥寥几十字一笔带过,其中只提到相对无关痛痒的五口通商,而对于丧权辱国的割让香港、协定关税、赔偿军费烟费等条款均绝口不谈。

②《清史稿》编纂者一方面贬低革命,一方面颂扬愚忠。

兴中会、同盟会的成立以及辛亥革命前的诸多起义活动,都是清末的重大历史事件,关系到清朝的覆灭,但对此,《清史稿》竟然故意略过,几乎完全没有记载。对于在革命中牺牲的先烈,也一律以“匪党”相称。

《清史稿》反对革命的立场十分鲜明,书中非但大肆诋毁辛亥革命,对李自成、张献忠、南明、白莲教、太平天国等各种形式的革命也都一概全盘否定,称之为“匪”、“逆”、“寇”、“贼”。

相对的,对于抗争革命的保守派,《清史稿》却极尽溢美之词。比如,在为恩铭、端方、松寿、赵尔丰、陆钟琦等被革命者击毙的督抚立传时,多次出现“骂不绝口”、“不屈遇害”、“忠孝节义萃于一门”等盛赞之言。

总之,在革命者与清朝的抗争中,《清史稿》完全站在清朝正统一侧,有失偏颇,极为不“正”。


③《清史稿》编纂者一方面领着民国的工资,一方面不奉民国为正朔。

上文提及,《清史稿》是民国的北洋政府出资设馆编修的,那些前清遗老,也都是民国聘请的执笔人,可他们却普遍不奉民国为正朔。有证如下:《清史稿》凡记载民国以后(1912年以后)的事,一律不采用民国纪年,而采用干支纪年——称民国元年为“壬子年”,民国二年为“癸丑年”,以此类推。

《清史稿》闹剧:正史不正,14年修史大业化为泡影

(《清史稿》主编赵尔巽照片)



笔者言:

自唐朝以后,中国历代都有替前朝修正史的传统,北洋政府设清史馆,本意也在此。但由于聘请的大多都是清朝遗老,《清史稿》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隔代修史”,而是“清朝人修清朝史”,因此引发了一系列不可避免的问题。

赵尔巽等人作为清朝遗老,对清朝忠诚眷恋本来无可厚非,但他们的一己私欲却让14年修史大业的价值大打折扣。1927年全稿初定时,赵尔巽已经82岁,他自知等不到全书核对校验完毕,唯恐夜长梦多,所以决定提前出版,并言:“不能刊《清史》,独不能刊《清史稿》乎!”他这么做的目的无非就是先入为主,引领舆论导向,为清朝歌功颂德。


综上,《清史稿》终究不配叫《清史》,不能算作记述清朝史实的“正史”,自然无法与“二十四史”得到相同的历史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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