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天辟地:他是对当代足球贡献最大的人之一,也许你并不熟悉

球员转会是球迷们最关心的事情之一,球队之间的买卖牵动了足坛的命脉与格局。作为一个普通球迷,对于自己喜欢的球队,往往抱有这样那样的幻想,在这个金钱与资本说话的年代,疯狂买进大牌球员是最快的选择。不过仔细审视球员交易,它是一门生意,做生意就得有相应的规范,球员贸易也是如此。

开天辟地:他是对当代足球贡献最大的人之一,也许你并不熟悉

由于在国际足坛,球员贸易体系纷繁复杂,各种条款各种特例层出不穷,一些新球迷可能听得云里雾里,为了解答大家的诸多困惑,笔者将分几期内容,给大家详细讲解一下球员转会的相关内容。考虑到各个年龄段的球迷接受能力不同,我会尽可能用最通俗的语言来解释一些规则,今天先来说说《博斯曼法案》,足球转会世界解开灵魂枷锁的密钥。

如今的足坛球员贸易,呈现出一派空前繁荣的壮观景象,前有老佛爷的银河战舰壕购巨星,后有阿布、曼苏尔等人挥舞支票只看人不看钱,再到如今东方的土豪们狂砸大牌外援,彻底扰乱了正常的贸易秩序。所有眼前的这一切,其实都是表象,事物本身都有着内在属性,作为球员转会来说,本源还是贸易往来的核心框架。

谁对目前的球员交易市场贡献最大呢,是那些挥金如土的老板、手握实权的要员,还是各种球员工会的头目?在笔者看来,一切要追根溯源的话,还得从20多年前说起,历史的进程总是被大人物左右,但关键节点往往由小人物改写。改变足坛球员转会体系的人,叫让-马克-博斯曼,一位名不见经传的比利时球员。

《博斯曼法案》是1995年12月正式通过的,直接切入核心内容有点突兀,为了大家更好地理解,现在这里简单交代一下,早期球员转会是如何操作的。

在早期的英国足坛,比如说一个球员不想在某队呆了,哪怕他合同到期了,甭管谁想要他,照样得掏转会费,没有所谓免费的午餐。更要命的是,只要球员所在的母队拒绝其他球队的报价,球员必须无条件留队,老板开给他和之前等值的薪水即可。

开天辟地:他是对当代足球贡献最大的人之一,也许你并不熟悉

现在我们看来,这种规定是不是让人哭笑不得?举个例子,C罗的母队是里斯本竞技,他18岁那年跟曼联踢比赛,被老爵爷弗格森看中了,去跟里斯本竞技要人。在旧有制度下,哪怕C罗再想走,只要里斯本竞技说不卖,弗格森一点办法也没有。那时球员贸易是俱乐部主导,球员几乎没有自主决定权。这种制度的连带影响就是,球员的报酬非常低,上面不是说了吗,不想让他走,只要一直给他同样的工资就行了。

我们说规矩是死的,但人是活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被剥削久了,众多球员肯定要起来维权,在其后很长一段时间里,确实有一些人试图挑战规则,也确实迫使当权方修改了令人发指的条例。比如球员合同到期了,老东家不要你,有人要你给offer了就可以去,当然也不是白放了你跑了,得给母队赔偿金,说白了跟转会费一个意思,感觉就是说的好听一点,其实还是限制人身自由。

从历史的经验来看,一个王朝民不聊生久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舆论就要冒头了,接着就是农民起义,改朝换代重新洗牌。在足球世界也是这个道理,踢球是球员的工作,他需要养家糊口乃至走上人生巅峰,你这种规章制度限制了球员的生涯规划,甚至毁了很多人的一生。不过当有胆识有谋略的人走上历史舞台,如巴士底狱般坚不可摧的堡垒终将坍塌,人类将迎来黎明的曙光。

推动球员贸易体系向前迈进的人,正是博斯曼。这位大哥球踢得怎么样,想必基本没人看过,反正名气是一点没有,能推测出技术水平就那样吧。在1990年,他跟老东家标准列日队合同到期了,想去国外见见世面,那边法国敦刻尔克队(就是二战大撤退那块)想要他,奈何这家法国小球会比较穷,连博斯曼的转会费都掏不起,最终这笔交易黄了,博斯曼被迫留队,被各种暗中剥削,薪水不仅没保持,还因为下放二队等一些原因大幅削减。

被这么一折腾,博斯曼肯定越想越来气,换成别的球员可能就忍气吞声了,我一个小人物,很难撬动历史的行程,忍一时算一时的了。但是博斯曼这位仁兄不是凡人,他想捍卫自己的利益,毕竟西方是纯粹的法治社会,你要真想搞点事情,别人也会授理。

开天辟地:他是对当代足球贡献最大的人之一,也许你并不熟悉

聚光灯下的博斯曼

打官司你不能无理取闹,博斯曼开始不断研读相关条例,根据他最终给出的申诉材料,确实动了一番脑筋。欧盟的存在让博斯曼找到了突破口,其实在欧洲一体化还没有完全成型的时候,欧洲经济共同体就曾经对组织内劳动力的流动做了相关的规定。

1957年欧共体制定的《罗马条约》中明确指出,欧共体内的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另外在欧共体内,不能以国籍问题作为壁垒,限制国外劳动力的数量。也就是说,在欧共体这个圈子内,不管你是哪个国家的劳动力,都可以随意流动,只要资方还在招人,即便那边有了十个外国人干活,不能说外国人够了就不要你了。

一些资历尚欠的球迷可能无法完全理解上面这段话的意思,其实在早年间,欧足联有过一个苛刻的外援限制令,每队在参加欧洲赛事时,必须执行“3+2‘外援规则,即最多有3名外籍球员和2名合规的外籍球员(比如旅居年限达到一i的那个标准)。另外还特别指出,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北爱尔兰不属于同一国的球员。这就是一个著名的坑爹案例了,老爵爷弗格森早年多次说欧冠是他的一块心病。从1986年上任到1999年才最终问鼎,完全是实力和运气问题?你想想一群苏格兰和威尔士主力,联赛中可以上,欧冠中不能打,还能好好踢球吗?

开天辟地:他是对当代足球贡献最大的人之一,也许你并不熟悉

博斯曼这个人看上去很偏执,为这事前后奔波了5年多,无数次碰壁无数次重来,把各个级别的法院都跑遍了,最后都闹到了欧盟法院。终于在1995年12月15日,博斯曼最终胜诉,以他名字命名的法案最终诞生。这如同一块多米诺骨牌,触发了球员贸易的第一块金砖。

这个法案肯定不是几句话能说清楚的,米洛在这提炼出几个核心要点。第一就是在欧盟成员国内,一名球员合同期满后,在成员国足协的联赛中随便走没问题,这就是今天响彻世界足坛的自由转会。另外随着FIFA正式认定《博斯曼法案》,它的作用范围也从欧洲扩展到了整个世界,哪怕英国脱离欧盟,球员的自由转会不受影响。

第二就是禁止欧盟成员国的本土联赛和欧战赛事中,限制非本土欧盟球员的数量。这听起来拗口,直白点就是上面提到的“3+2”外援规则被废除了,欧盟内的球员去国外踢球壁垒基本没了。当然不是说一个球队人员使用上就没了限制,比如欧冠报名对本土青训和本队青训最低数量有着明确的规定。

第三就是球员在合同到期之前半年开始,就能接触其他球队了,可以达成口头协议这种东西,比如莱万多夫斯基转会拜仁,就是2014年1月达成的协议,此时他与多特蒙德的合同还剩下半年之久。

现在大家基本看明白《博斯曼法案》基本是怎么回事了吧,联系过去和眼下实际转会的例子,球迷们是不是越来越意识到这个法案的巨大威力?事实上,如果把当代商业化足球席卷世界画一条时间轴,《博斯曼法案》一定是其中最重要的那个节点,它如同开闸的洪水,包裹着金钱与名望的巨浪,瞬间吞噬了曾经阳春白雪的足球世界。

开天辟地:他是对当代足球贡献最大的人之一,也许你并不熟悉

法案实施至今已有24年的时间,球员的流动速度令人瞠目结舌,金钱成为了足球世界的主导。2000年弗洛伦蒂诺入主皇马,一年一巨星的政策让人大呼过瘾,菲戈、齐达内、罗纳尔多、贝尔汉姆、欧文,这一个个如雷贯耳的大名,却在为同一家俱乐部效力;2003年,阿布拉莫维奇买下切尔西,随即伦敦的上空满是飞舞的卢布,蓝军看上的人,不会旁落他手,因为阿布不看钱。10几年间,他不计其数地投资引援,换来了史无前例的大满贯。

2008年曼苏尔入主曼城、2011年中东财团拿下大巴黎,以及这两年来中国富豪们在足球上一掷千金,中间还夹杂着马拉加和安郅马哈奇卡拉这样的闹剧。金元足球主导了世界足坛,足坛被金钱蒙蔽了双眼,其实在这眩晕的商业化浪潮背后,是博斯曼的辛勤付出,才造就了如今的空前盛世。

但是这样一个站在浪潮之巅的小人物,有人爱必定有人很。土豪财主喜欢他,为自己带来了真人FM的快感,但是一些以青训见长的球队,则堕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他们号称造星工厂,却并非财大气粗,他们曾惊艳世界,却瞬间分崩离析。

开天辟地:他是对当代足球贡献最大的人之一,也许你并不熟悉

1990年代中期的阿贾克斯横扫欧洲

老球迷一定记得的阿贾克斯吧,1995年他们在欧冠决赛中力挫AC米兰,范加尔治下的青年军扬名天下。以西多夫、克鲁伊维特、戴维斯、德波尔兄弟、利特马宁和范德萨为代表的黄金一代星光闪耀,然而这批人撞上了博斯曼的风口,其后短短的两三年内,一切都成为了过往。阿贾克斯没有财力留下这些人,球队没有能力主宰球员,一切都是金钱说话。

如果你没有经历过阿贾克斯的时代,阿森纳的故事你一定耳熟能详。为了一座新球场,俱乐部欠下了4亿英镑的债务,温格开始了勒紧裤腰带过日子的岁月,维埃拉、亨利、吉尔伯托-席尔瓦、法布雷加斯、范佩西等队长陆续出走,还曾因为5000镑周薪的差额失去了英伦最佳左后卫,阿什利-科尔。在这个年代,足球世界同样没有乌托邦,92班的故事只能是传说,没有人的成功可以换另一拨人来原版复制。

如果你希望深入了解足球,不妨先从了解博斯曼开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