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交警:"駕駛證出示一下" 司機:"我有,6000買的"

11月5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長沙支隊水渡河大隊民警在京港澳高速星沙收費站執勤時,發現一輛黑色小車未懸掛號牌。示意駕駛人陳某靠邊停車檢查後發現,該車是二手車,剛過戶,隨車帶有臨時號牌。

湖南交警:

然而,當核查駕駛證時,駕駛人的一番話卻讓交警哭笑不得。

交警:有沒有駕駛證?

陳某:我真的是有,買的一張。

交警:???

陳某:我找的別人買的,他說電腦上可以查到。

交警:花了多少錢買的?

陳某:花了6000多元。

原來,陳某並未取得駕駛證,自稱花了6000元從所謂“黃牛”處買了一本。“黃牛”信誓旦旦地向他保證絕無問題,可放心使用。因此,面對交警檢查,陳某才相當自信地認為自己能夠順利過關……

偽造、變造和使用偽造、變造的駕駛證如何處罰?

持假牌假證上路?小心觸犯刑法! | 涉牌涉證整治

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開展“假牌套牌假證”整治行動以來,各地查獲不少違法典型,其中不乏大案、要案。我們來看幾個案例。

先來看一個涉嫌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的案例。

11月6日,安徽銅陵。交警在巡邏中發現一輛摩托車的號牌疑似為偽造,便將駕駛人劉某攔停準備檢查。不料,劉某假意配合,趁交警不注意時突然啟動車輛逃離。

不過,1分鐘後,交警便在一處巷子裡發現了他。面對快速跟來的交警,劉某相當尷尬,稱覺得路上人多、“太丟人”,所以才逃跑。

調查中交警發現,劉某還存在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目前,警方正對其兩項違法行為進行詳細調查。

再來看一個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案例。

11月1日,長臨高速曲亭服務區。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一大隊民警在對一輛貨車進行檢查時,發現司機神色慌張,說話結結巴巴。在對其證件進行檢查時,發現司機提供的駕駛證涉嫌偽造,且除了知道證上的名字外,對其他信息一無所知。

再三詢問後得知,該男子姓名呂某,其駕駛證因記滿12分已被山東警方扣留。但是他不想參加滿分教育學習,又想繼續拉貨掙錢,便打起歪主意,花100多塊錢在網上買了假證。

最終,呂某因實施在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期間駕駛機動車、使用偽造的機動車駕駛證兩項違法行為,被合併處罰款5200元、行政拘留15日。同時,其假證被交警收繳、車輛也被暫扣。

一本假證、一個假的機動車號牌,背後隱藏的可能就是一個非法制售假證、假公務印章的黑窩點,可能藏著一個嚴重擾亂市場秩序、威脅道路交通安全的製假售假非法鏈條。最近,內蒙古公安交管部門就破獲了這樣的一起大案,涉案假證假印章竟多達7000多件!

今年9月20日晚21時許,內蒙古高速交警一支隊民警在例行檢查中,發現一名駕駛人出示的駕駛證製作粗糙,且照片有改動痕跡。經進一步調查,該駕駛人承認其假證購自一個微信名為“誠信”的人。根據此線索,警方順藤摸瓜,破獲了一起跨區域製售假證、假印章的案件。▼

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駕駛證、號牌等,屬於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我國法律中有嚴格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中規定,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

第九十六條中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中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一規定,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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