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之間最好不要說媒:因為功臣屈指可數,罪人和仇人卻比比皆是

親人之間最好不要說媒:因為功臣屈指可數,罪人和仇人卻比比皆是

01

2016年10月份的一天,嬸嬸在朋友家摘了不少清江桔子,回家從街上經過。

剛好把摩托車停在她孃家侄女麗麗門口時,堂妹玲玲也坐在門口和麗麗聊天。當她看到是嬸嬸時,把臉扭向另一邊,起身就離開了。

那一扭堂妹只是頭部運動了一下,可是卻徹徹底底把嬸嬸的心給傷下了。

就因為這一件事,嬸嬸回到家跟叔叔說,那玲玲真的太不像話,我不就給她當了回媒人,她卻居然把我視為了仇人。我到底做錯什麼了,以致於她這麼恨我。

叔叔說,玲玲本就是那種內向、高冷,不大讓人親近的人。而你呢耳朵根子軟,人文強他媽叫你給文強介紹對象,你就當了真不說,還介紹玲玲。

嬸嬸說我本還真的沒有刻意想到玲玲,她的性格,這點嫁給你都快10年了,我還會不清楚。

不過事也巧,你也知道2010年年底,玲玲剛好打工從外面回來,跟我打招呼,站我們門口等人的幾分鐘,居然正好被坐在家門口休息的文強給看見,一眼就給看上了。

事後,當文強得知玲玲是我們侄女時,硬要我幫忙介紹。說做生意現是對門鄰居,到時把玲玲說起嫁給他,那不就成親人了,豈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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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家住街上,並且在街上蓋了一棟四層樓的房子。

上面三層都用來住人,第一層則是她爸爸媽媽在賣早餐還有盒飯之類。文強是家裡的老大,下面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

那時文強自己也在開大貨車,嬸嬸想著文強家論條件來講還不錯,文強雖然比玲玲還矮點,甚至還有點小胖。

可好看又不當飯吃,經濟實力才是硬道理。嬸嬸當時想,玲玲真能嫁給文強,就憑文強的家世還有他那賺錢的腦子,玲玲肯定會有好日子過。

這樣想時,她覺得就憑多年做生意練就的口才,還有對人心的研究把握,覺得這事肯定能成。

果不其然,當嬸嬸把這事跟玲玲的爸媽一說時,他們覺得也很不錯,馬上就說,只要嬸嬸能說服玲玲同意,他們就沒什麼意見。

當玲玲聽完嬸嬸的意向後,一家人也不好駁面子,於是就答應先見一面,看看人再說。

見完面之後,玲玲就不同意。說文強人長得圓頭圓臉皮膚黑不說,身高居然比自己還矮一點。這樣走在一起,多多少少看起都有點不合適。

可是文強在見過面,看到長髮飄飄,而且身材高挑的堂妹時,就更加堅定了要娶她做老婆婆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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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才會在嬸嬸說明堂妹不大情願的的情形之下,文強和他媽媽仍然總是隔三差五地拜託她。

後來,嬸嬸就總打電話給玲玲說這事,說文強長相雖然差了那麼一點,可是人家家庭條件好,以後嫁過來,肯定會有好日子過。

接著舉了幾個漂亮女人嫁醜男人的幸福例子,其實歸根結底一句話,男方只要家境好,男人只要有本事,長相根本就不是大問題。

還有女人找太帥的男人,往往都沒有安全感,因為你看好的同時,不代表往後別人不惦記,或是男人本身沾花惹䓍,接著同樣給玲玲舉了兩個她知道的例子。

還有她父母也經常在耳邊吹吹風,剛好再加上玲玲在廠裡跟領班因為一點小事吵了一架,心情煩悶。覺得打工真的好累,找個有依靠的人嫁了,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就這樣,玲玲答應了跟文強交往。半年過後,就訂了婚,接著不久就結了婚。

從此,在嬸嬸還有其它不少人眼裡,玲玲從此就過上了幸福美滿的生活。

然而事實的真相卻是,文強在玲玲跟他結婚之後,賺的錢除了每月給自己500塊零花之外,其餘的都是交給他媽保管。

用他媽的話說,年輕人喜歡亂花錢,錢放她那裡,替他們存著,到時要辦事時再給他們,比較保險起見。

還有自己在家幫忙洗一大家子人的衣服,店裡忙時洗菜洗碗,可都是免費勞工。這樣過了一年之後,當玲玲聽說嬸嬸的奶粉店不想再開時,就想把它給盤下來,想自己做點小生意。這個時候,叫文強從他媽那裡要30000塊錢時,文強卻支支吾吾。

當玲玲開口要時,她婆婆就說前陣子剛好借給了文強叔叔買房子。騙鬼去吧,他叔叔自己那麼有錢,買房還要借他們家的錢。很明顯,不就是一直把她當外人,不想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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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如此,才更加堅定了要玲玲自己開店賺錢的決心。於是堂妹把自己打工這些年存的一些錢拿出來,再向自己的父母要了一點,也把店盤過來,給開了起來。

這樣,玲玲有了自己的事幹,每天除了到點回家吃飯,她也啥都不管。這個時候,文強的媽媽每次見玲玲回去吃飯時,就黑著一張臉,說話還陰陽怪氣。

玲玲讀懂了其中的表情,不就嫌我沒幫你家幹活,卻吃了你家的飯嗎?那好,以後我不吃總行了吧。

為了眼不見心不煩,玲玲乾脆把現在門面退了,然後在離他家遠一點的地方,租了另外一處門面,然後就和嬸嬸賣鞋的侄女成了對門鄰居。

玲玲吃喝都在店裡,除了晚上回去睡一下。

而文強對於玲玲的做法,非但沒有理解,反倒是覺得她一點都不近人情,說她這樣做,簡直就是在打他和家人的臉。

之後,文強賺的錢一分都不再給玲玲,對她冷淡如冰。在他的影響之下,他的弟弟妹妹還有父母,也一樣不把她給放在眼裡。

這個時候,玲玲覺得這樣過下去也沒什麼意思,於是就想到了離婚。可是當她提出來時,兩人大吵之後,文強卻死活都不肯。

不久玲玲就發現自己懷孕了,文強和她家人的態度才對她有所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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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真像之前嬸嬸說的,要生了個孩子,她在家說話才比較有底氣和發言權嗎?還有不少人說第一胎最好的,怕打了影響以後懷孕。

再加這個寶寶快兩年了才懷上,也真的很不容易。所以玲玲就先不管其它,打算先把孩子生下來再說。

孩子出生那年,文強的弟弟文浩也結婚了。

婚後,弟媳每次洗衣只洗她們兩個人的人,家裡哪怕再忙,她也不會主動去幫一下。而她婆婆卻一直笑臉相待。

文強說她媽對弟媳也太好了,這是明顯的區別對待。可她媽卻說,文浩自幼身體不是很好,再加上現在也沒一份正經事幹,娶個老婆不容易,所以人家女兒願意跟著他,我就很高興了,不敢指望別的什麼。

大約半年之後,文強的弟媳突然之間想開一家童裝店,因為她聽不少朋友說這個挻賺錢的。

只是她算了一下,裝修加進貨大約40000塊錢。

於是就叫文浩管她媽要錢。他媽聽了之後,想起玲玲開店那會,所以多多少少還是有些猶豫,而不給,又怕小媳婦一天到晚跟小兒子鬧,所以給是一定要給,只不過要不動聲色。

只是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玲玲很快從一個朋友那得知了真相。之後她也沒有鬧,只是覺得自己每次去進貨挻麻煩的,所以想叫文強把之前賺的,存他媽那的錢要回來,然後去買部小車子回來。

文強他媽如果不給,好像有點說不過去,而且她單獨給小兒子買房的事就會曝光。於是也就緊巴巴地拿了10000塊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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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玲看著錢,輕輕地笑了一下,她說媽,文強開了六七年的大貨車,不說多,存在你那裡,怎麼10萬塊應該有吧。

你不是說幫我們存著嗎?說有事的話再拿給我們。如今我們想買部小車子,出行還有進貨方便,所以想麻煩您把錢還給我們。

知道瞞不下去了,所以文強她媽只能把自己去年,在縣城買了一套房的事說出來。只不過諷刺的是房產證上,寫的是文浩和他老婆的名字。

玲玲婆婆說,當時女方一定要在縣城買房才結婚,而文浩又很喜歡人家,那沒辦法,只能順著他們的心意。

不過之後,我賺的都給你們存著,文強的錢,媽媽心裡也一併記著。玲玲真的氣到了極點,而當她把事實真相跟老公文強說了之後,沒想到他一點意外的表情都沒有。

看來這事他們家人都知著,就合著把自己矇在鼓裡,跟個傻瓜一樣。

這是什麼樣的老公,這是什麼樣的婆婆,這是什麼樣的家庭三觀,老公不跟自己一條心,婆婆總偏愛小的,一個人沒本事還有理,想想玲玲就覺得自己快瘋了。

看來自己當初把孩子生下來,就是大錯特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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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候,玲玲開始怪嬸嬸,當初要不是她,總是勸自己的話,那如今也不會到這樣的地步。

後來明知他們那樣對自己,居然還勸她,只要給他們家生個孩子,就一切都會有所改觀。

自己一步走錯是她總是不斷當說客,接著錯上加錯還是她給自己出的嗖主意。當玲玲把自己所有不幸和悲哀帽,都扣到嬸嬸頭上時,恨意就滋生了。

也就接著有了開頭,玲玲看到嬸嬸把頭扭向一邊起身離開的那一幕。

親人之間說媒要慎重,能不說則不說,因為自古以後,功臣真的屈指可數,而被定為罪人,被視為仇人的卻比比皆是。

而被說之人,任何時候都要有自己的主見、判斷力和想法。因為不管別人說得再多,最後拿主意的還是在於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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