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羊補牢終是晚:清王朝滅亡前夕錯失的最後四個機會與反思

自秦始皇統一六國以來,古代中國的封建集權體制經過2000年的演變完善,最終在清朝臻於巔峰。雖然出身人口占據劣勢的少數民族,但滿清統治者運用爐火純青的統治手段,有效地掌控著廣袤的疆土和兆萬子民,不過連號稱“十全老人”的乾隆皇帝也不敢真的奢望自家能江山永固,他在晚年督命製作了二十五方印璽,其用意就在於希望自家江山能像國祚八百年的周朝那樣有二十五位國君。

很可惜,天不遂人願,在乾隆皇帝晚期帝國就已顯露衰落的跡象,在西方列強用堅船利炮打開了清王朝的大門,以及漢族官僚集團在鎮壓太平天國起義過程中得以實際掌握軍事政治權力之後,同其他王朝一樣,清王朝的專制體制不可逆轉地走向了滅亡的邊緣。在這“三千年未有之大變局”面前,面對西方民主共和思想的傳播,清廷仍然選擇固守君主專制,抱殘守缺,不願放棄手中的權力,即使是相對開明的光緒帝力圖推行“戊戌變法”實行君主立憲制,但是,仍然為以慈禧太后為首的保守派所不容,清廷實現順利轉型著陸的最大機會就此喪失。即使如此,在晚清最後十年,雖然以孫中山為首的同盟會不斷傳播革命思想,發動多次武裝起義,但是革命黨勢力較弱。真正掌握權力的是諮政院的各位議員和各地開明士紳,可以說,誰爭取和迎合到了這些開明士紳的支持,誰就能夠控制中國的命運。以攝政王載灃為首的滿清權貴一再拒絕開明士紳們的合理請求,至少錯失了可能改變清朝命運的四次機會,使得開明士紳大失所望,轉而加入革命黨陣營。在辛亥革命爆發後,面對危機局勢,1911年11月30日,清廷一天之內發出了四道“急如星火”的上諭,試圖撲滅革命的熊熊烈焰,但是,亡羊補牢為時已晚,這些上諭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清廷最終不得不放棄手中所有的權力,就此退出歷史舞臺。

亡羊補牢終是晚:清王朝滅亡前夕錯失的最後四個機會與反思

辛亥革命形勢

清廷發出四道上諭的背景分析

眾所周知,武昌起義爆發於1911年10月10日,這場起義可謂是陰差陽錯的結果。本來革命黨人對武昌起義沒有抱太大希望,畢竟武漢乃是“五省通衢”之地,即使舉起義旗,也難免被周邊諸省清軍聯合絞殺。但是,在革命黨人孫武研製炸彈不慎爆炸,將起義的大印,旗幟乃至花名冊都丟給了聞訊而來的清軍後,若不是湖廣總督應對失當,武昌新軍也不會鼓起勇氣舉事。在不被孫中山和黃興等人看好的情況下,武昌起義不但守住了武漢,還形成“中央突破,四面開花”的效應,各省紛紛起兵宣佈獨立。

清廷剛開始派自家人蔭昌率兵南下鎮壓,不曾想蔭昌無能戰事不利,清廷無奈之下啟用退隱三年的袁世凱出山,袁世凱兩邊下注,兩邊要挾,使得自己掌握了中國政局發展的主動權。清廷迫於形勢發展,不斷予以妥協,但是,促使清廷在當年11月30日一下子痛下決心,連續對以往立憲派和革命黨人提出的要求予以妥協,卻是受到了前一天發生的兩件大事影響。

一件事是山西得到光復。以閻錫山等人為首的山西新軍在11月29日發動起義,進攻巡撫衙門。山西巡撫陸鍾琦出而厲叱:“爾輩將反邪?”語未畢,遂被擊斃。其妻兒同被難。此前,陸鍾琦已有預感,曾對其子曰:“大事不可為矣!省垣倘不測,吾誓死職。汝曹讀書明大義,屆期毋效婦仁害我!”。此外,駐守山西的四十三混成協統領譚振德也被擊斃,山西成立軍政府。

另一件事是“灤州兵諫”。就在山西新軍發動起義的同一天,駐守在河北灤州的新軍二十鎮統制張紹曾聯合第三十九協協統伍祥禎、四十協協統潘矩楹、第二混成協協統藍天蔚、第三鎮第五協協統盧永祥等,在直隸灤州通電,提出速開國會、改定憲法、組織責任內閣、皇族永遠不得充任總理和國務大臣、特赦國犯等十二條要求。在這兩件事的刺激下,清廷在次日一天之內連下四道上諭,較原來強硬收權於中央和滿人的立場有了顛覆性的轉變,力度之大令人稱奇,其目的就在於盡力組織辛亥革命的擴大化。每一道上諭都代表著清廷試圖亡羊補牢,彌補先前犯的一次錯誤。

針對皇族內閣問題,清廷下發上諭予以撤銷

由於滿清親貴在立憲過程中,以立憲為名行專權為實,成立了皇族內閣,從而引發立憲派大失所望,把他們推向革命黨一方,清廷緊急下發《俟簡賢得人組織完全內閣不再以親貴充國務大臣諭》。

亡羊補牢終是晚:清王朝滅亡前夕錯失的最後四個機會與反思

皇族內閣

在這份上諭中,清廷終於承認,1911年5月8日成立的皇族內閣“與立憲政體不能相容”,而“本年設立內閣,仍令王公等充國務大臣,原屬一時權宜之計,朝廷本無所容心”。宣佈解散皇族內閣,許諾“一俟事機稍定,簡賢得人,即令組織完全內閣,不再以親貴充國務大臣,並將內閣辦事暫行章程撤銷,以符憲政而立國本”。

清廷搞的“皇族內閣”把戲使得國人特別是原本有意與清廷分權的士紳階層大失所望,使得絕大多數士紳階層對清廷失去了信心,與其漸行漸遠。但是,士紳階層的上層少數領導人物並沒有完全放棄立憲希望,還試圖斡旋達成妥協,很可惜,滿清少年親貴們拒絕分權,徹底將真正掌握帝國命運的士紳們推向了革命黨一方,以武昌起義為例,在革命爆發後,出力最積極當屬諮議局議長湯化龍,他也成為黎元洪的副手。

放開黨禁,特赦“戊戌變法以來”所有政治犯,清廷上諭意在安撫革命黨

為了安撫革命黨,瓦解其戰鬥意志,清廷頒佈《準開黨禁頒佈特赦諭》。在這份上諭中,清廷認為:

“黨禁之禍,自古垂為炯戒,不獨戕賊人材,抑且消沮士氣”,但是“況時事日有變遷,政治隨之遞嬗,往往所持政見,在昔日為罪言,而在今日則為讜論者。雖或逋亡海外,放言肆論,不無微瑕,究因熱心政治,以致逾越範圍,其情不無可原。茲特明白宣示,特沛恩綸,與民更始,所有戊戌以來,因政變獲咎,與先後因犯政治革命嫌疑懼罪逃匿,以及此次亂事被脅自拔來歸者,悉皆赦其既往,俾齒齊民。嗣後大清帝國臣民,苟不越法律範圍,均享國家保護之權利。非據法律不得擅以嫌疑逮捕。至此次被赦人等,尤當深自祓濯,抒發忠愛,同觀憲政之成,以示朝廷鹹與維新之意。”

同意赦免戊戌變法以來的政治犯,從康有為梁啟超等保皇派到同盟會孫中山黃興等革命黨人,而且準其組黨。很可惜的是,清廷這一示好舉動來得有點晚,畢竟革命黨人已在各省舉事,箭在弦上不得不發,革命黨人不會因為清廷輕飄飄的一紙上諭就放棄很可能達成的共和國夢想。

承諾即刻實行憲政,滿足立憲派士紳們的政治訴求

實現君主立憲制,分享與自身政治經濟社會地位相當的國家權力是立憲派士紳的最重要的政治訴求,這也是為什麼在1910年至1911年上半年的一年多的時間內經張謇發起,十六省諮議局代表齊集北京,仍以速開國會為要求,接連發動三次大請願,請求立即實行憲政,速開國會。但是,以載灃為首的滿清新貴和以恭親王奕劻為首的保守派拒絕分享權力,試圖將地方的權力收歸中央,將漢人的權力收歸滿人,並對立憲和展開國會的要求一再拖延敷衍。1911年5 月清政府組成皇族內閣,徹底暴露了集權皇室的陰謀。立憲運動失敗,一部分立憲派轉與清廷對立,至武昌起義爆發時,投向革命陣營。

為了滿足立憲派士紳的政治訴求,爭取挽回他們的支持,清廷頒佈了《實行憲政諭》和《著溥倫等迅擬憲法條文交資政院審議諭》。《實行憲政諭》中,清廷承認自己“用人無方,施治寡術”,自己炮製出來的“皇族內閣”,重要成員都是由滿清親貴出任,不符合當今主流的君主立憲制規律,破壞了立憲原則,提出馬上進行整改;在《著溥倫等迅擬憲法條文交資政院審議諭》。此諭承認“憲法為君民共守之信條”,諭令資政院總裁溥倫等“敬遵欽定憲法大綱,迅將憲法條文擬齊,交資政院詳慎審議,候朕欽定頒佈,用示朝廷開誠佈公,與民更始之至意”。這無疑是對前面清廷拒絕馬上立憲的糾正。但是,此時革命已是開弓沒有回頭箭,立憲派要麼已經與革命黨一起宣佈獨立,如湖北的湯化龍,要麼經過三次政治請願已經對清廷失去了信任,不願意再去趟這趟渾水。總之,清廷雖然全盤接受了立憲的請求,但為時已晚。

糾正鐵路收回政策的錯誤,清廷試圖挽回民心

縱觀辛亥革命的誘因,清廷推出的鐵路收回政策是其中一項很重要的內容,特別是對四川鐵路採取的強硬政策大大激化了四川人民士紳對清廷的不滿情緒。

1910年(宣統二年),英法德美四國銀行團逼清政府訂立借款修路合同。1911年5月9日,清政府為了向四國銀行團借款用來鎮壓革命,在郵傳大臣盛宣懷的策動下,宣佈“鐵路國有”政策,將已歸商辦的川漢、粵漢鐵路收歸國有。清政府頒佈 “鐵路國有”政策以後,收回了路權,但沒有退還補償先前民間資本的投入,因此招致了四川各階層,尤其是廣大城鄉勞動人民的反對,從而掀起了轟轟烈烈的保路運動。

亡羊補牢終是晚:清王朝滅亡前夕錯失的最後四個機會與反思

力圖推行“鐵路國有”政策的盛宣懷

亡羊補牢終是晚:清王朝滅亡前夕錯失的最後四個機會與反思

在四川鐵路股東群情激昂之際,署理四川總督王人文上疏嚴參盛宣懷喪路權、國權,要求治以欺君誤國之罪,並請將自己治以“同等之罪”,“以謝盛宣懷”。他又把羅綸等2400餘人簽註批駁川漢、粵漢鐵路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公呈人全體姓名上奏,並附片自請處分。清廷申諭嚴飭,並將王人文革職,派趙爾豐入川接替王人文。署理四川總督趙爾豐在瞭解四川實際情況後,也向清廷表達了對四川民眾的同情,但遭到清廷的嚴厲訓斥,被迫逮捕群眾請願代表,製造了“成都血案”,使保路運動迅速發展為保路同志軍起義,川省局勢危急。清廷隨即派端方率軍入川鎮壓起義,使得湖北防務空虛,為武昌起義創造了良機。

在各省紛紛宣佈獨立之際,清廷在《實行憲政諭》承認,鐵路收回國有政策是被盛宣懷所欺騙,“動違輿論”。雖行新政多年,但“官紳或借為網利之圖”,“權豪或只為自便之計”,結果是“民財之取已多,而未辦一利民之事”。而且,“司法之詔屢下,而實無一守法之人。馴致怨積於下而朕不知,禍迫於前而朕不覺”,結果導致“川亂首發,鄂亂繼之。今則陝、湘警報迭聞,廣、贛變端又見,區夏騰沸”,生靈塗炭。

但是,“此皆朕一人之咎也”。對這次“鄂、湘亂事”,此諭認為雖由新軍發動,但強調應由湖廣總督、奉旨會辦川漢、粵漢鐵路事宜,積極推行“鐵路國有”政策,揚言對倡議爭路者“格殺勿論”的瑞澂負全責。“實由瑞澂等乖於撫馭,激變棄軍”引起,同時還承認朝廷用人不當之責:“朕維自咎用瑞澂之不宜。”因此“軍民何罪”?強調此次“禍變”的參與者“與無端構亂者不同”,“果能翻然歸正,決不追究既往”。“茲特佈告天下,誓與我國軍民維新更始,實行憲政。凡法制之損益,利病之興革,皆博採輿論,定其從違。以前舊制舊法有不合於憲法者,悉皆除罷。”

四道上諭毫無效果,革命形勢不可逆轉,清廷被迫退出歷史舞臺

儘管清廷試圖用四道上諭對立憲派和革命黨人先前的訴求全面妥協,但是,共和革命一經發動,便無法阻擋。在四道上諭發佈後,革命形勢繼續發展,革命軍很快就攻下了極具象徵意義的南京,長江以南的省份都掌握在革命黨人手中。手握重兵的袁世凱則兩面威脅,一面威脅扼殺革命,一面用革命黨嚇唬清廷,向清廷進行逼宮,聲稱一旦革命黨人攻到北京,則清廷宗室成員性命堪憂,如果清廷遜位,則可以保住身家性命。在這種情況下,1912年2月12日(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隆裕太后以宣統皇帝的名義頒發退位詔書,清帝正式遜位。

清朝一再誤判形勢最終滅亡的反思

應該說,在光緒帝在位期間,康有為、梁啟超主持的“戊戌變法”是清廷得以繼續存活下去的最大的機會,但是被以慈禧太后為首的保守派武力扼殺。在1900年“庚子事變”後,即使是慈禧太后這樣的保守派也看出了君主立憲制才是滿清親貴最好的選擇,這才有了“五大臣出洋考察”的事情。

但是,在1908年大清掌舵人慈禧太后去世後,能力平庸的隆裕太后和見識短淺的載灃等滿清親貴掌握了實際大權,即使滿清內部也有像端方、恩銘、載濤、載洵等相對開明的宗室子弟,但是,載灃等人不願意順應形勢,繼續推進憲政和速開國會,抱殘守缺,不但不願意與立憲派士紳分權,反而急於收權於中央,使得士紳們大失所望,轉而選擇中立或與革命黨人合作。在革命形勢不可阻擋之際,才願意全面妥協,但已為時已晚。從清朝滅亡得出的教訓在於,二十世紀的世界,民主自由已經成為世界潮流。清廷恪守的集權專制與“家天下”意識已經與時代格格不入。滿清統治者把國家當做一姓之天下,牧民而治,高度集權專制,把權利攥的越緊,卻越容易在流血犧牲中失去。正如孫中山先生所說的那樣:“世界潮流浩浩蕩蕩,順之則昌,逆之則亡”。倘若清廷早有此認識,他們即使不能像日本皇室那樣世襲罔替,永享尊榮,但起碼清廷皇室成員也會得到比現在更好的優待。只可惜,要想讓清廷這樣的既得利益者甘心放棄手中的權力,卻是很難,只有在鐵一般殘酷的革命現實面前,清廷才試圖妥協,但也是亡羊補牢為時已晚。

資料來源:《清史稿》、《清代歷朝上諭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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