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黑團伙公司化管理逢年過節發獎金,14人獲刑

涉黑團伙公司化管理逢年過節發獎金,14人獲刑

圖為博愛縣檢察院檢察官在庭審現場宣讀起訴書

霸佔建築市場、壟斷混凝土行業、插手經濟糾紛、隨意毆打他人……近日,經河南省博愛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一個長期盤踞在焦作市中站區西部的涉黑組織受到法律嚴懲。主犯許某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九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該組織其他13名成員分別被判處十一年零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籠絡人心,組建涉黑團伙

現年48歲的許某曾多次因故意傷害、非法持有槍支、盜竊罪被判刑。2014年11月出獄後,許某以坐過牢為資本,到處炫耀。從此,許某“名聲”在外,給當地群眾造成了一定的心理恐懼。

一天,許某找到曾同期服刑的獄友鄭某商量聚斂錢財之事,兩人一拍即合。為拉攏更多的人加入,許某制定了許多優惠政策,除每月按時發放工資外,逢年過節還給予獎金和福利,幫助擺平事端。十幾名刑滿釋放、吸毒、社會閒散人員紛紛聚集到他身邊,為其效勞。

許某為該團伙制定了嚴格的管理制度,要求成員每天準時“上下班”,打架時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平時不準吸毒、賭博,並對成員進行了明確分工,如有違抗將嚴懲不貸。

此外,許某還出資購置了車輛,準備了砍刀等作案工具,供該團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使用。從此,以許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形成了。

強買強賣,搶佔他人公司

為攫取非法利益,許某為首的犯罪團伙通過強買強賣,不斷霸佔當地建築和混凝土市場。2015年8月,許某聽說焦作市中站區西部要建工業原料城,便糾集鄭某等人對工地四個標段承包商進行恐嚇、威脅,要求工地使用其提供的原材料。承包商懾於許某惡名,被迫同意。截至案發,許某強迫西部工業原料城購買混凝土3萬餘方,非法獲利90餘萬元。

為控制混凝土行業,許某又來到焦作砼盛源公司,以封殺公司及生命安全相威脅,強迫公司為其供應混凝土。迫於許某的威懾,公司只好以每方低於市場40元的價格向許某供應混凝土。

2015年8月至2018年8月,許某以同樣的方式又強攬焦作市中站區多處工地和混凝土公司。據統計,焦作市混凝土企業在此期間共供應19萬餘方混凝土,其中許某通過強買強賣銷售12萬餘方,比例達64%。焦作市登記在冊的建築工地共23個,許某控制13個。

同時,許某還非法搶奪他人公司。2017年7月,中站區某蓄電池公司負責人劉某因資金短缺,多次向許某借款。許某以欠款為由,以其家人生命相威脅,強迫劉某將公司生產的蓄電池以低於出廠價的價格出售給許某來折抵欠款。隨後,許某以欠錢為由攆走劉某,搶奪其公司鑰匙,並將公司價值70餘萬元的半成品蓄電池加工為成品自行銷售,從中獲利58萬餘元。

作惡多端,群眾反映強烈

3年多時間,許某為首的涉黑團伙先後作案18起,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被害人及其家屬紛紛舉報,控訴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行為。

2015年8月,許某夥同他人找張某討要欠款。因未見到張某,許某便將張某的女友汪某及不滿一歲的女兒強行帶至焦作市當陽峪後山上,逼迫汪某下跪,並安排手下挖坑,欲將汪某活埋。第二天凌晨,在汪某答應償還欠款後,許某才讓汪某離開。

2016年9月,許某以譚某給其供應的沙子質量不好為藉口拒付沙款,後多次對譚某進行毆打,致譚某多處受傷,鼻骨右側骨折。

2017年5月,郜某因建物流倉庫與王某發生糾紛。郜某向許某求助,許某便糾集多人慾將王某帶走,遭到王某及其妻子的反抗,許某等人便對王某夫婦拳打腳踢,致二人不同程度受傷。

2018年7月,焦作市公安局指定該案由博愛縣公安局管轄,隨後許某被抓獲,其他同案犯陸續到案。在偵查階段,博愛縣檢察院即組成專案組,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並就規範辦案、黑社會性質組織“四個特徵”認定和財產上繳等方面,多次向公安機關提出意見。

在審查起訴階段,由於涉案人數多,犯罪事實複雜,承辦檢察官從嚴把握案件證據關、事實關,先後審查案卷37卷。同時,將發現的13條公職人員違法違紀,充當“保護傘”線索,全部移交至博愛縣監察委。目前,該縣監察委已對3名公職人員瀆職失職犯罪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今年7月,博愛縣檢察院對該案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後採納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並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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