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曝光40起“車不讓人”行為

大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曝光40起“車不讓人”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有行人正在通過道路,應當避讓。然而,在實際生活中,依然有一些駕駛員卻無視“文明”和法規,為了一己之便,竟在行人過斑馬線時任性穿行,常常造成險象叢叢。為了提高廣大駕駛員的文明駕駛意識,形成“車讓人”的良好交通氛圍,近日,大英縣公安交警大隊對轄區部分街道的40起“車不讓人”行為予以了曝光。

大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曝光40起“车不让人”行为

據瞭解,此次曝光地點主要集中在大英縣城區各個重要路口,所有存在“車不讓人”的違規車輛均被清晰記錄在案。據大英縣公安交警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近日,大英縣公安交警大隊將繼續加大對“車不讓人”的曝光力度,同時加大對該類交通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和宣傳力度,以此推動全社會形成“車讓人”的良好氛圍。(全媒體記者 呂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