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辽市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通告



关于通辽市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将严厉打击“黄赌毒”和黑恶势力与反腐、打伞、拍蝇结合起来,溯本清源,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依法整治和打击的重点

(一)对扫黄、打赌、禁毒、扫黑除恶工作重视不够、声势不足、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辖区内“黄赌毒”违法和黑恶犯罪活动泛滥、打击整治成效不明显,群众反应强烈、影响恶劣的;

(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或其近亲属直接或变相参与涉黄、涉赌、涉毒、涉黑、涉恶经营活动的;

(三)为涉黄、涉赌、涉毒、黑恶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袒护包庇、充当后台和“保护伞”的;

(四)在办理“黄赌毒”及涉黑恶案件时,办人情案、关系案,以及干扰和阻碍办案的;

(五)辖区内“黄赌毒”黑恶犯罪长期未被打掉,或与黑恶势力交织合流的;

(六)组织、操控、经营“黄赌毒”黑恶违法犯罪的;

(七)放任、容留“黄赌毒”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娱乐服务等场所;

(八)“黄赌毒”黑恶违法犯罪活动的参与者;

(九)打击各类非法出版物活动不力、清除网络传播淫秽色情及各类有害信息行为不及时,查办系列违法犯罪案件积极性不高,动真碰硬不够的。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是主动投案自首、且主动检举、揭发他人涉“黄赌毒”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后台和“保护伞”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线索、协助司法机关抓获犯罪在逃人员有立功表现的,视情况分别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的,且继续进行涉“黄赌毒”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充当“保护伞”的,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从严打击和处理。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邮件、信件、电话积极检举、揭发涉“黄赌毒”问题(政法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受理)和“保护伞”线索(纪委监委受理),

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过程以及“保护伞”的姓名、职务等情况。我们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给予一定的奖励。

四、 举报方式

(一) 通辽市纪委监委

举报电话:12388

网址:http://neimeng.12388.gov.cn/tls/

地址:通辽市开发区柳荫路与霍林郭勒路交汇处西侧路北

(二) 中共通辽市委政法委员会

举报电话:0475-883633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15层1510室(通辽市开发区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西侧路北)

(三)通辽市公安局

举报电话:0475-82805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通辽市开发区叫来河大街璟苑B区北门西50米刑侦支队二楼扫黑办

(四)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举报电话:0475-8836799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通辽市行政中心东配楼335室

五、受理举报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17:30

通辽市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通辽市委政法委员会

通辽市公安局

通辽市文化旅游广电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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