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宿成為遊客的安心之選需要更“上心”

東方聖城網訊(評論員 陳曦)如何讓不斷湧現出來的民宿,成為遊客的安心之選,恐怕還需要政府監管部門更“上心”才是。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另一方面,在嚴懲問題民宿的同時,也要敦促民宿平臺整改,追究平臺責任。

伴隨著全民旅遊時代的到來,以民宿為代表的共享住宿火了。許多遊客為了省錢,或是為了體驗當地特色,更願意選擇民宿而非傳統酒店。雖說不乏乘興而來、滿意而歸者,但仍有不少遊客著實被狠狠坑了一把,事後紛紛吐槽:“民宿實際位置與顯示位置相差N公里”“說好房源在景區內,結果房東開車把我們送到了城郊”“與XXX隔江相望,意思是要去該地需繞過半條江”……

近日,有媒體記者以房東身份在多家民宿平臺測試註冊房源,結果令人大吃一驚。模糊的房產證、空白的租賃合同、虛構的房源,均通過了多家民宿平臺的審核;甚至用公廁照片充當房源衛生間,也能過審。民宿門檻如此之低,引發了人們對民宿安全狀況的擔憂;而房源的真實性存疑,對消費者的維權和事故責任的認定也將帶來諸多不便。

毋庸諱言,如今民宿信息造假太普遍,簡直成了行業的潛規則;哪家要是不往自個臉上貼金,就等著門可羅雀吧。照片成了“照騙”,把蝸居拍成別墅不是夢;評價全是溢美之辭,由專門的刷單團隊純手工打造;再加上在線客服親切的問候和熱心的答疑,讓不少遊客覺得如沐春風,非住不可。而等到上了鉤、交了錢,到了地方,踏進了房門,才恍然大悟,後悔莫及,好好的旅行蒙上了一層陰霾。而有的民宿不只是坑錢,還有可能致命,比如今年初,兩遊客入住成都某民宿,因煤氣中毒1死1住院,事發民宿被曝出曾兩次轉租,沒有一氧化碳報警器等安全設施。

一些民宿平臺只顧拼命上架房源,並從中抽取佣金;而對於房主及其房源,卻缺乏必要的審核和監督。一旦出了問題,就拿出“免責條款”來應對消費者的質疑和投訴。有的平臺聲稱,對相關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無能力進行準確地、完整地驗證;有的平臺則指出,相關注冊數據、發佈的信息等均由註冊用戶自行提供並依法對其提供的任何信息承擔全部責任。換言之,平臺自認沒有確保房源真實的義務,有問題請找商家。

事實上,民宿平臺想拿“免責條款”當保護罩,要麼是真不懂法,要麼就是裝傻。雖然當前針對共享民宿業尚缺乏專門的法律規範,但在現有法律體系中,無論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還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電子商務法》《侵權責任法》,都能找到適用的條款。更何況,有些地方像北京已經開始出臺相關規定,規範互聯網住房租賃信息的發佈,要求平臺必須履行審核義務,禁止出現違法違規、虛假等房源信息。這也給民宿平臺敲響了警鐘,不能再一心向“錢”看了,對消費者顯失公平的免責條款,本身就是無效的;而平臺因審核不嚴上線了問題民宿,收取了佣金或管理費,就該承擔連帶責任。

權威數據顯示,去年我國共享住宿市場交易額為165億元,參與房客數達到7945萬人,而從業者人數也超過400萬。相信這些龐大的數字,在未來還會持續增長;但是如何讓不斷湧現出來的民宿,成為遊客的安心之選,恐怕還需要政府監管部門更“上心”才是。一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另一方面,在嚴懲問題民宿的同時,也要敦促民宿平臺整改,追究平臺責任,倒逼平臺強化自我管理,真正做到對消費者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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