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新泰市委党校原常务原副校长周京文决定逮捕

新泰市委党校原常务副校长(副县级)周京文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一案,由泰安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泰安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移送我院审查起诉。2019年11月7日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京文决定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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