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筆從戎、穿越戰火走來的大法官|新中國女性第一



人物簡介

馬原,新中國第一位女大法官。1930年生於遼寧新民,1955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研究生班,之後任北京大學法律系教員。1963年調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她辦理了大量婚姻、家庭、繼承等方面的民事糾紛案件。還對制定和起草繼承法、民法通則、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等重要法律,提出了許多寶貴意見。主編了《中國民法教程》《民事審判的理論和實踐》《國家賠償問題研究》《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全書》等法學著作。

通過參與立法推動男女平等


投筆從戎、穿越戰火走來的大法官|新中國女性第一


從青少年時代就認定“女人要和男人一樣幹事業”的馬原,在中國法律界留下了一個又一個深刻的“足跡”。

從北京大學法律系到最高人民法院、從辦理大量民事糾紛案件到主持起草大量司法解釋、從對制定和起草重要法律提出寶貴意見到主編多部影響中國法律界的法學著作……馬原的一生,與中國法治進程緊緊相連。

“做一名中國女法官是值得驕傲的!”馬原曾深情地說,在社會主義國家,保護公民權益是頭等重要的事情,看著我們國家法律體系越來越健全,她感到十分欣慰。

“既深諳法學,又富有實踐經驗”,作為國家立法的參與者之一,馬原在中國法律界的影響,激勵著後來人滿懷激情地投身法治中國的建設中。

和男人一樣幹事業

學好數理化當個女工程師、手握鋼槍保家衛國、做一名女拖拉機手、在部隊當飛行員……在青少年時代,馬原就常常謀劃著自己的未來,美好憧憬和天真爛漫裡,有一種無形的思想和情懷貫穿其中——女人要和男人一樣幹事業。

作為新中國成立後培養的第一批大學生,馬原一直在為報效祖國積蓄著能量。

1950年10月,中國人民志願軍跨過鴨綠江,趕赴朝鮮戰場,揭開了抗美援朝戰爭序幕。此時,馬原正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讀書。

“報效祖國的機會到了!”於是,馬原毅然放棄學業、投筆從戎,參軍去了前線。

抗美援朝結束後,馬原重拾學業,又回到中國人民大學繼續讀書。此後,從法律系研究生班畢業的她,進入北京大學法律系任教併兼職做律師。

1963年,33歲的馬原離開執教8年的北京大學法律系,來到最高人民法院。她從書記員、助理審判員、審判員一步步做起,先後升任民事法庭副庭長、庭長。憑著堅實的理論修養和豐富的實踐經驗,1985年,馬原被任命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成為“新中國第一位女大法官”。

為實現男女平等做工作

“民事民事,人民的大事。”這是馬原常說的一句話。

20世紀90年代,一些在社會上影響很大的民事案件的審判都有她的心血,如李谷一名譽權案、劉曉慶名譽權案、吳祖光名譽權案、吳冠中名譽權案等,她都力求使案件的處理經得起歷史的檢驗。

在30多年的審判工作中,馬原辦理了大量婚姻、家庭、繼承等方面的民事糾紛案件。

在人民大學學的是民法專業,到北京大學教的是民法專業,到最高法院工作後經辦的主要還是民事案件。從經手的大量民事案件中,馬原發現,離婚案中有大多數原告是女性,在涉及婚姻家庭的傷害案件中,被傷害的大多數也是女性,這讓她心情格外沉重。

幾千年封建思想和重男輕女傳統觀念的影響還沒有完全消除,這讓馬原在經辦一些棘手案件時,總是對那些受傷害卻又不善於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婦女給予深深的同情,在審理中盡力維護她們的合法權益。

當然,身為法官的馬原,絕對不會因同情和關切而偏袒女方,“要維護的是合法權益,執法的天平不能因性別而傾斜。”她說。

在司法實踐中積累了豐富實踐經驗的馬原,不管是當庭長還是法院副院長,一直在孜孜不倦地繼續法學理論的研究。作為經驗豐富、理論功底深厚的法官,她成為國家立法的參與者之一,主持起草了大量的司法解釋。

對我國民法通則、繼承法的立法工作和婚姻法等法律的修改,馬原都提出了許多可行的立法建議。例如,爭論較大的喪偶兒媳、喪偶女婿的繼承問題,在馬原的力爭下寫進了繼承法。她說:“在起草立法中,我有機會更具體、更明確地為實現男女平等做工作,為此感到十分欣慰。”

推進中國法治建設

從小酷愛讀書的馬原,一直延續著自己的這項愛好,並從古今中外的名著中不斷尋找提升認知和業務之道。

馬原說,她讀曾國藩傳記和胡雪巖傳記,既不想從政也不想學經商之道,而是學習那種民族氣節和愛國精神;巴爾扎克的作品涉及法官的業務,讓她獲益匪淺。

大量閱讀書籍,對於馬原如何處理工作中的問題、如何看待一些社會現象都有幫助,“因為搞審判工作不能孤立地看問題。”

1994年5月,中國女法官協會成立,馬原當選為中國女法官協會第一任會長。在這個平臺上,她為廣大女法官交流經驗、增長才幹、提高素質、建功立業,做了大量工作。

在1995年9月北京召開的聯合國第四次世界婦女大會上,作為政府代表團83位成員之一和中國NGO組織的組委會委員,馬原組織舉辦了消除和反對對婦女暴力論壇,受到中國組委會的表彰,也得到許多外國代表的稱讚。在這次會議通過的北京宣言和行動綱領兩個文件的制定方面,馬原也做了大量工作,為加強中國和世界婦女權利司法保障機制出了自己的一份力。

“代表們沒有想到,中國女法官有這麼高的水平,這麼活躍。”馬原認為,做一名中國女法官是值得驕傲的。

馬原既是大法官,也曾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的兼職教授,她理論聯繫實際,先後主編了《中國民法教程》《民事審判的理論和實踐》《國家賠償問題研究》《保護婦女合法權益全書》等法學著作,在中國法律界產生了較大影響。

作為“新中國第一位女性大法官”,馬原一步一個腳印,走出了一位女性擔當高級法官、承擔法律重任的成功之路,為推進中國的法治建設,為運用法律推動男女平等,為中國社會的進步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投筆從戎、穿越戰火走來的大法官|新中國女性第一


(本文原載於《中國婦女報》2019年9月4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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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婦女報

作者/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 韓亞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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