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車險淺談:汽車保險全保和三保的區別是什麼?

汽車保險全保和三保的區別是什麼?

在詢問汽車保險的時候,我們經常會聽到三保和全保,傳統的解釋不外呼就是一些專業術語的解釋,要一些完全沒有保險知識的人來說並不是那麼容易理解。今天我們以一種新的方式來解釋三保和全保的區別,希望可以給你更容易的理解其意義。

首先我們必須知道安省汽車保單的組成:

Liability:第三方責任險 包括

  • Body injury :第三方人體受傷
  • Property Damage: 第三方財物損失)

Accident Benefit:人體受傷(自己及車上乘客-某種情況下)

Uninsured automobile 無保險車輛(自己車子在無責下且對方無保險)

Direct Compensation - Property Damage直接賠償(自己車子在無責下且對方有保險)

以上的部分就是俗稱的三保。

Loss or damage:損失險(自己的車子)包括

  • All perils:最高級綜合險
  • Special perils:指定承保險
  • Comprehensive:綜合險

  • Collision:撞車險

加上損失險以後就是最基本的全保。其後還用一些附加條例如OPCF44,20&27,還有某些人可以購買第一次意外豁免等特殊選項。

一般發生事故會有4個特定的對象, 分別是第三方的人,第三方的車,自己的人和自己
的車,
從上述表格可以清楚的看到無論是三保還是全保,第三方的人,第三方的車,自己的人和自己
的車在無責的情況下都是保的。現在的爭議點就是自己的車在有責和無法判斷責任的情況下是否有保護。在三保的情況下,自己的車在有責和無法判斷責任的情況下是沒有任何保護的。所以會出現三保報人不報車的籠統說法。

那麼在全保的情況下自己的車在有責和無法判斷責任的情況下是沒有任何保護的呢?下面的分析可以讓你更為清楚:

1.自己的車在有責的情況下: 撞車險生效,付墊底費(deductible),保險公司幫你修好車子。例子,你的車子撞到第三方的車子需要維修時,保險公司要你付墊底費。特殊例子:被肇事逃逸(hit & run)或碰撞到鹿時,雖然是要付墊底費,但是不算有責任事故。

2.無法判斷責任的情況下:綜合險或指定承保險生效,付墊底費(deductible),保險公司幫你修好車子。經典例子: 車子靜止狀態中無故起火,保險公司需要你付墊底費,但是不算責任。

**友情提醒:,所有關於刑事的案件,必須報警,如肇事逃逸,偷車,蓄意損壞。如果不報警,保險公司是可以以此為理由拒賠的,這是法律賦予受保人的義務。

3.最高級綜合險 = 綜合險+撞車險+相同地址偷盜,也就是說最高級綜合險包括了所有損失險裡面的情況。(綜合險是指定承保險的進階版)。

綜上所述:

建議購買全保如符合以下情況:

1.貸款和租借的車子必然是全保這是不可選擇的,因為有第三方公司的強制要求。

2.1-5年新車,其主要原因是新車在初期依然有較大價值。

3.三保與全保保費並不相差很遠,屬接受範圍。

4.對於駕車技術並不是非常放心者,如新手。


建議購買三保如符合以下情況:

1.高風險人士,其保費高到不可承擔時。

2.車子超過5年以上,車子一般的折舊為10年,上了5年,價值貶值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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