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秀華的“低俗”與其他

餘秀華的“低俗”與其他

現在的“頭條”上,經常能看到一些好文章。比如前不久,一篇談詩人餘秀華的就是。文章題曰《餘秀華的詩裡沒有低俗?》。

作者易國祥,深諳為文之道。他何許人也,我尚不知道,我之孤陋寡聞也如此。

詩人餘秀華,至今仍是人們的熱門話題。她的詩集我有兩本。一是《月光落在左手上》,一是《我們愛過又忘記》。就我的感受而言,前者好詩真多,後者好詩真的不多。有些本該留在電腦或抽屜裡,卻也收了進來。感覺編輯都沒了別裁的權利,未能去粗取精。人一紅也可以任性。由此證明,有錢也不是萬能的。

易國祥的文章,專門就餘詩低俗與否立論。他講了一件事,作為立論的依據。

說是有位姓林名東林的年青男性記者,去餘秀華家裡採訪餘。剛進村,就被幾位“野老”攔住盤問:幹什麼的,與餘是什麼關係等等。想來“野老”們也是一時興起,管管閒事,也未把林記者怎麼樣。

在餘家,餘父陪林記者吃飯喝酒,餘秀華又讓出自己的臥室給林過夜。夜裡林在臥室發現,窗戶紙上有兩個洞,而且發現林父在偷窺。於是聯想到,餘父陪他吃飯喝酒,使勁勸他,自己卻沒喝多少,他是有意為之。就這事,易文中有段文字很是精彩:

“說到這裡,我們似乎可以猜想,即使現在可以坦誠的那一場美麗的‘誤會’,當時的餘秀華也可能或可以有一顆非分的心。當年的林東林感覺餘父陪酒的那戒備,和父親對女兒特有的保護自覺,恐怕不是無端生事。在男性世界,知女莫若父嘛”。

這段話說得隱晦曲折,但言下之意還是不難揣摸。也就是說,餘父的防範與戒備,並非針對林記者,而是餘秀華。由此再推,餘秀華可能有過如此的行為發生,否則餘父就不會如此。言為心聲,那麼餘秀華一些比較“色”,或者說與性有關的言論,其實是她一些行為的反映。這事被公之於眾,對餘秀華是很有殺傷力的。但據說,餘的性格偏於野性,想來她也不會怎麼在意,可她忽略了一點,這事給了不喜歡她和她詩的人一個口實。

餘那首《穿過大半個中國去睡你》,我至今未能觀其全文。我買的她那兩本詩集,恰恰都沒收錄。網上有,卻又懶得去搜。這首詩讓她一舉成名,讓她紅,也讓她飽受爭議。很多人都拿此說事,批駁、斥罵。甚至辱及詩刊編輯劉年。其實呢,餘詩中有一首比這更能說明問題的詩,似乎並未被批駁者們發現,那首詩,即《給寶兒的一封信》。

今晚沒有月光,你從後門進來的時候

要磕掉腳上的泥巴,也要磕掉來路上的腳印

嗯,你以前做過什麼我不在意

我們都是有罪的

今晚我們把這罪行之一重複一遍

你可以罵,卻不要懺悔

嗯,夜很長,我可以多等一會,

等你給你的傻女兒洗好、哄睡

等你從你妻子的墳墓上趕走那隻亂叫的貓頭鷹

等你和以前一樣忘記為什麼

來我這裡

我把那燃了半截的蠟燭遞給你

讓你端著回家

我不知道別人讀後的結論是什麼。而我的結論是,作者寫了一段偷情的經歷。問題在於,文學是可以虛構的。餘這樣寫了,未必就這樣做了。這裡不能展開討論,更不能有太多聯想,否則就是誅心。而我在此只想說的是,就算餘有過這樣的事,那也是她自己的事,如果她願意,她有這個權利。因為啊,因為啊,世界如此之大,人口如此眾多,生活中這樣的事,那一天不在發生。達官貴人,小資白領,尤其是花團錦簇鶯鶯燕燕的娛樂圈更是如此。好多人人前道貌岸然,一本正經,其實人後也是不堪入目,其中也包括對餘秀華進行過或正在進行口誅筆伐的一些人。人間事就是這樣的沒道理國。甲乙一同行竊,事後甲告發了乙,甲就不是賊了嗎?雖然目的各有不同,但本質又有什麼區別。不過乙做了也承認了,而甲卻拼命將其掩蓋,唯恐人知。兩兩相較,乙倒多了一分坦誠。轉而又想,餘的這種坦誠又好嗎?我的看法是不好。畢竟生活中一些只能在私下進行的事,都是不能擺上檯面的。畢竟這世上還有許多未成年人。文學這玩意,從好的方面說,影響力實在是非常有限,而壞的方面,恰又影響巨大。

回頭再說記者林東林,他的那段經歷,到底是如何公之於眾的。有一點無可懷疑,要麼是他,要麼是從餘秀華。若是餘秀華,我們無話可說,她願意,別人又能怎麼樣呢?若是林東林,這行為則就太不男人了。

餘秀華其人其詩飽受爭議。但若就詩論詩,在當下的詩壇,餘絕對是嬌嬌者之一。“餘秀華與趙麗華誰的詩歌成就更高”這個問題,在“悟空問答”反覆出現了好幾次。幾乎每隔一段時間就有人舊話重提,總是興猶未盡。這“問題”其實不是問題,若提問者對現代詩比較熟悉,且有一定的鑑賞能力,自己就可以做出判斷。餘趙之間差距太大,換句話說,不在一個檔次,根本就沒法相比。若非要如此,或多或少,對餘都是一種貶損。趙的詩可能句子很漂亮,但你不會被感動,而餘則與此相反。寫詩是需要天賦的,並非刻苦或身居要津,或長相漂亮擅長經營人脈就能成功,這一點你不服不行。

劉年在一片草場中發現並向世人介紹了一棵特殊的草,而這株草也確實向世人展示了與眾不同的特質,這有錯嗎?你渴得不行的時候,有人給了你一碗水,解渴之後,你卻懷疑他給你水目的,這還是人的行為嗎?仔細想想,這個時代,願意為他人作嫁衣裳的編輯還有幾個。愛屋及烏是一種病,而故意殃及池魚則是一種惡行。

食指對餘秀華的指責是好心卻欠考慮。時代不同,經歷不同,才情與擅長也不同。自己喜歡葷的,就強迫別人放棄素食,這是強人所難,詩是言情的載體,沒了情,這種載體也就失去了意義,能打動人心的是情,是能恰如其分的表達方式和語言,能打動人心的就能流傳,與主題是否宏大、政治覺悟、是否得過“魯獎”等等沒有多大關係。

許多以餘秀華為話題的人,其實對餘及其詩歌都不甚瞭解,起碼是沒有認真看過餘的詩集。大多人云亦云,隨興起鬨。至今我還未見一篇認真分析餘秀華詩歌得失的文章,至少在頭條上沒有見過。總是注目於她的殘疾。她的農民身份,她的婚姻,她的成名與一些男人究竟是什麼關係,有些是想置身其中,期望有朝一日也成為主角,並藉此牟利。有些人是真的出於義憤,認為餘的大紅大紫,是人心不古,是世道大亂的前兆,其實那有那麼容易,以區區餘秀華的一已之力,那能撼動幾千年的傳統勢力。有的則純粹是出於妒忌。還有一種是有窺探之疾的人,他們在意的不是詩歌本身,而是餘的隱私,對一句傳言,也要想方設法將其坐實,這種人於已於人都害莫大焉。有病而不自知,比諱疾忌醫還要可悲。

2019-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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