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矛盾多商量 暴力伤人又伤心

家庭矛盾多商量 暴力伤人又伤心

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元素,家庭成员之间发生一些矛盾也是普遍现象,但是在这过程中,很多普普通通的家庭矛盾最后却发展成为了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简称家暴,它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它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

家庭矛盾多商量 暴力伤人又伤心

案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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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的一天,被害人王某某之妻田某某因向王某某要钱回娘家探亲发生冲突,王某某和田某某发生肢体冲突被被告人林某某(田某某之子、王某某继子)发现,被告人林某某认为王某某对其母亲田某某实施殴打,而后与王某某发生抓打,在抓打过程中,王某某将林某某颈部抓伤,林某某将王某某打伤,经鉴定机关鉴定为轻伤一级。此案现已宣判,判决被告人林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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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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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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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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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人林某某和被害人王某某之间虽是继父子关系,但在共同生活过程中已拥有了家人之间的亲情。林某某在其母亲田某某与王某某发生冲突时,认为王某某是在对其母亲田某某实施家庭暴力,不仅没有理智的劝解安慰,反而直接动手,造成一人受伤,一人受到法律惩处的结果。被告人林某某虽是爱母心切,但他忘记了家庭矛盾应该大家坐下来多多商量,而不是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付诸于暴力行径,令人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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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一个能为你和家人遮风挡雨的地方,是你和家人一起欢笑一起承受困难的地方,是你和家人一起奋斗前行的地方。它一被提起时,人们的第一印象是温暖,而当这个本应饱含温馨和睦的空间被内部暴力侵蚀时,不论是主动施以暴力的一方,还是在恐惧中被迫面临暴力的一方,在失控状态下突发的后果都是让人追悔莫及的,最终双方都成为了受害者。

在此告诫诸位:

家庭矛盾多商量,暴力伤人又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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